NNZC2015-20088A南宁市滨江公园五象大道人行道(壮锦大道—良庆大道)绿化提升工程信息公告 |
点击:61次 日期:2015-06-01 14:09:31.0 |
受南宁市滨江公园委托,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拟对南宁市滨江公园五象大道人行道(壮锦大道—良庆大道)绿化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2015-20088A
项目名称:南宁市滨江公园五象大道人行道(壮锦大道—良庆大道)绿化提升工程
项目预算:伍佰肆拾叁万贰仟贰佰元整(¥5432200.00元)
二、项目内容:
※参考型号、规格
建设地点:
五象大道(壮锦大道—良庆大道)
投资规模:
伍佰肆拾叁万贰仟贰佰元整(¥5432200.00元)
建设规模:
两侧人行道累计改造长度约9370米,绿化面积9571.2平方米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招标范围:五象大道人行道(壮锦大道—良庆大道)绿化提升工程施工图中除苗木甲供外的全部设计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工期:30日历天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技术参数要求
购买图纸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购买图纸地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8楼电梯门厅处向招标人购买图纸及相关资料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电子标书。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4投标人必须是南宁市国有投资园林绿化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内成员(含新增入库成员,不含清退出库成员)
3.5南宁市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
四、供应商报名要求:
必须在南宁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七、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黄丽萍
0771-480033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曹攀
0771-550516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45001604667059666666
八、质疑电话:0771-5595777
投诉电话:0771-218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