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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平乐大道(良庆变-环城高速路)两侧高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85次 日期:2015-04-07 12:24:3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宁市平乐大道(良庆变-环城高速路)两侧高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已由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五象管委函[2014]160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报建编号:    2009331-1   
建设地点:   南宁市五象新区       
建设规模:   电压等级220kv;总新建线路长度3.652km,总拆除线路长度3.4km   
合同估算价:   1326万元     
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平乐大道西侧220kv良屯II线、220kv良沙线、110kv备用I线及110kv备用II线共四回路共塔线路迁改工程(A线);平乐大道东侧220kv良屯I线、220kv南良线、220kv良象牵线及220kv备用线共四回路共塔线路迁改工程(B线)等工程量清单包含内容。本次招标不含主材费(塔材、钢芯铝绞线LGJ300/40、钢芯铝绞线LGJ400/35)。(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现场实际地质状况、答疑纪要及最后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贰级以上(含贰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 专业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桂建管201425文除外)。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于2015 4 7 日至 2015 4 13 (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3:00 时至 5:00 (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人身份证、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投标无效。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4.3 图纸押金 200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5 4 27 9 00 分,地点为南宁市民族大道85号鸿达大厦22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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