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ZC2015-20028A南宁市那兴路(新平路—坛兴路)工程绿化工程信息公告 |
点击:84次 日期:2015-04-01 11:29:32.0 |
受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拟对南宁市那兴路(新平路—坛兴路)工程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2015-20028A
项目名称:南宁市那兴路(新平路—坛兴路)工程绿化工程
项目预算:肆拾肆万捌仟肆佰元整(¥448400.00元)
二、项目内容:
报建编号:
17150018
项目编号:NNZC2014-20028A
建设规模:道路总长1013.894米,实施长度919.941米,宽度30米
招标范围:南宁市那兴路工程(新平路—坛兴路)绿化工程施工图的全部设计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投标人施工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必须按《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及《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外地来邕建设行业企业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南建管【2012】13号文)规定,办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投标人施工资质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以外的其他资质,必须按《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外地来邕建设行业企业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南建管【2012】13号文)规定,办理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投标人信息以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为准。
3.4投标人必须是南宁市国有投资园林绿化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内成员(含新增入库成员,不含清退出库成员)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报名要求:
必须在南宁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报名,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录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申报相关资料后于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再到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室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七、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陈涛
0771-676192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陆世广
0771-55016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45001604667059666666
八、质疑电话:0771-5595777
投诉电话:0771-218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