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大寺第二中学教师公租房建设工程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
点击:69次 日期:2015-03-23 13:40:54.0 |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钦州市钦北区大寺第二中学的委托,于 2015年3月5日(评标日期)就钦北区大寺第二中学教师公租房建设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钦北区大寺第二中学教师公租房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YLQZJ20152007-BQ
三、项目简要说明:建筑面积为756.95m2,建筑高度为15.3m,五层砖混结构,其余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竞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云龙招标网
公告日期:2015年2月27日
五、评标信息:
谈判日期:2015年3月5日下午15时00分
谈判地点: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4楼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谈判小组成员:冯华玉、刘裕东、黄世雄
六、成交信息
原成交单位名称:广西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原成交单位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金花茶大道1208号商铺1-2号房
原成交金额:玖拾伍万贰仟柒佰零壹元壹角整(¥952701.10)
变更原因:原成交单位放弃成交资格,现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变更后成交结果:
成交单位名称:广西幸福建筑工程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钦州市万国大厦6楼
成交金额:玖拾伍万贰仟陆佰叁拾陆元贰角壹分(¥952636.21)
七、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更正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更正公告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4楼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宁振 联系电话:0777-3258836 传真:0777-3258855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