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 桂林市审计局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14233230.91元(其中:预算价11988658.80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87265.80 元,规费299368.04元(其中:建安劳保费256325.85元,其他43042.19元),税金491938.27元、暂列金额 1266000.00 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1015906.68 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87265.80 元,规费299368.04元(其中:建安劳保费256325.85元,其他43042.19元),税金491938.27元、暂列金额 1266000.00 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及合价见附件。
招标人:桂林市房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机构: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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