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内容:
1、招标文件原定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19日9时30分,现更改为2015年3月30日9时30分。
2、2015年3月11日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作废,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于本次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公布。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平乐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管理机构:平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