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ZC2015-20038A五象新区总部基地电力管道完善工程信息公告 |
点击:149次 日期:2015-03-13 17:38:32.0 |
受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拟对五象新区总部基地电力管道完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2015-20038A
项目名称:五象新区总部基地电力管道完善工程
项目预算:贰仟壹佰叁拾柒万陆仟玖佰元整(¥21376900.00元)
二、项目内容:
※参考型号、规格
建设地点: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建设规模:五象新区总部基地电力管道完善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凯旋路、五象大道、飞龙路、歌韵路、歌海路5条道路新建10kV电缆保护管、电缆井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2137.69万元
要求工期: 90日历天
招标范围:五象新区总部基地电力管道完善工程施工图的全部设计内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技术参数要求
购买图纸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购买图纸地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8楼电梯门厅处向招标人购买图纸及相关资料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电子标书。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投标人施工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的,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外地来邕建设行业企业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南建管[2012]13号文)规定,办理广西诚信库和南宁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投标人施工资质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除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以外的其他资质的,必须按《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外地来邕建设行业企业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南建管[2012]13号文)规定,办理南宁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投标人信息以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报名要求:
必须在南宁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七、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陈涛 0771-676192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何仕宇 0771-550113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45001604667059666666
特别提示:工程类全电子招投标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帐号为45001604667059666666-0003,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质疑电话:0771-5595777
投诉电话:0771-2189091
附件:
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