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老城区道路路内停车收费运营商租赁服务招标采购(GLZFCG2015A0026)项目更改通知一 |
点击:82次 日期:2015-02-25 21:15:51.0 |
尊敬的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人须知”第15.4条原为: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内包含场地租赁、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合同期内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规定提取的保险和福利费及国家地方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日常行政办公费、法定税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现更改为:
投标报价指本次招标“桂林市老城区道路路内停车收费运营商租赁服务”租赁费用。承租人应妥善处理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合同期内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规定提取的保险和福利费及国家地方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日常行政办公费、法定税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对以上费用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第25页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第5条 “服务能力保障分”中第(3)点“投标人财务综合实力分”原为:
(3)投标人财务综合实力分 满分9分
①以2014年3月6日作为截止时间往前计算连续60天以上(含60天),投标人银行账户存款余额≥500万元人民币的得9分;
②以2014年3月6日作为截止时间往前计算连续31天至59天,投标人银行账户存款余额≥500万元人民币的或以2014年3月6日作为截止时间往前计算连续60天以上(含60天),投标人银行账户存款余额<500万元且≥300万元人民币的得6分;
③以2014年3月6日作为截止时间往前计算连续15天至30天,投标人银行账户存款余额≥500万元人民币的或以2014年3月6日作为截止时间往前计算连续31天至59天,投标人银行账户存款余额<500万元且≥300万元人民币的得3分。
现更改为:
(3)投标人财务综合实力分 满分9分
①以2015年3月6日作为截止时间往前计算连续60天以上(含60天),投标人银行账户存款余额≥500万元人民币的得9分;
②以2015年3月6日作为截止时间往前计算连续31天至59天,投标人银行账户存款余额≥500万元人民币的或以2015年3月6日作为截止时间往前计算连续60天以上(含60天),投标人银行账户存款余额<500万元且≥300万元人民币的得6分;
③以2015年3月6日作为截止时间往前计算连续15天至30天,投标人银行账户存款余额≥500万元人民币的或以2015年3月6日作为截止时间往前计算连续31天至59天,投标人银行账户存款余额<500万元且≥300万元人民币的得3分。
三、时间更改:
(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为:“2015年3月9日上午9时30分”。
现更改为:“2015年3月13日上午9时00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2015年3月9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
现更改为:“2015年3月13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的,作相应更改。
请按以上更改通知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采购人联系人:章祥皓
采购人地址: 桂林市解放东路21号工会大厦6楼
电话:0773-288068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蒋艳梅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4楼
电话:0773-2887388、2887399 传真:0773-2889218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