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港市工人文化宫(第一期工程)-地下室及总平面配套工程(项目编号GTRZ3G2014084)项目的更正公告(一) |
点击:110次 日期:2015-02-18 23:51:40.0 |
关于贵港市工人文化宫(第一期工程)-地下室及总平面配套工程(项目编号:GTRZ3G2014084)项目的更正公告(一)
2015年2月5日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www.ggzfcg.gov.cn)、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网(www.ggjs.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及其网站上发布的贵港市工人文化宫(第一期工程)-地下室及总平面配套工程(项目编号:GTRZ3G2014084)招标公告,现将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原为:“2015年 2月 27 日 9 时 00分”,现更改为:“2015年 3月9 日 9 时 00分”。
2、计划开工日期及计划竣工日期现更改为:“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3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月 10 日”。
3、投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附录”投标有效期原为:“60日历天”,现更改为:“90日历天”。
4、投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包装、密封原为:“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企业信誉实力部分分别密封在四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资格审查部分”或“商务标部分”或“技术标部分”或“企业信誉实力部分”。”现更改为:“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分别密封在三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资格审查部分”或“商务标部分”或“技术标部分”。”
5、投标文件中的“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近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现更改为:“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近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其余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总工会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和平路明珠商业中心四楼 地 址:贵港市金港大道892号(市财政局东侧)
联系人:黄荣庆 联系人:植一峻 李工
电 话:0775-4230266 电 话:0775-4568783(传真)
2015年 2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