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办公设备采购(ZHGXGG-2014-074)更改通知(二) |
点击:80次 日期:2015-02-15 03:07:44.0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办公设备采购(ZHGXGG-2014-074)更改通知(二)
各报价人: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拟对办公设备采购进行询价采购,已于2015年1月12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gzfcg.gov.cn/)发布了询价采购公告。现发出如下更改:
1.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一章报价人须知第13.1款内容“⑵设备或产品保证供货有效证明(指由货物生产厂家出具的保证按报价文件承诺的时间、数量、价格供应货物的证明,若有,请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删除此内容。
2.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一章报价人须知第13.1款内容“⑷报价产品生产厂家对技术性能及配置证明文件{若《货物需求一览表》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现删除此内容。
3.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1第13款内容“★13、为确保投标机器原厂配置和原厂服务,投标时请提供厂家授权证明及产品供货及服务证明函(盖税务部门登记公章)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现删除此内容。
4.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1第14款内容“★14、三年有限免费上门保修,365天全年无休服务、2小时电话响应、1250城市提供第二自然日修复,800呼叫中心热线/客服”,现更改为“★14、三年有限免费上门保修,365天全年无休服务、2小时电话响应、提供第二自然日修复,免费呼叫中心热线/客服”。
5.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7第20款内容“20、★为确保投标机器原厂配置和原厂服务,须提供由厂家印制的彩页(非代理商)或厂家出具的技术配置文件以证明相关参数并加盖厂家公章供评标时核对”, 现删除此内容。
6.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7第21款内容“21、投标时必须提供原厂厂家的项目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 现删除此内容。
7.原定开标及截标时间为: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775-4569208,联系人:小罗
地址: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分公司(贵港市友谊大道东侧德宝花城S-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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