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及其他专用仪器设备采购更改通知(四) |
点击:142次 日期:2015-02-05 15:37:06.0 |
尊敬的各投标人: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1点原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现更改为:A分标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B分标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备合法资格,从事本次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原为:“
3、A分标现场考察时间原为:“
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原为:“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
5、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
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为:“
7、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更改通知(一)、(二)、(三)中涉及以上修改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请按以上更改通知执行,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采购人联系人:唐敬东
采购人地址:广西桂林市榕湖北路14号
电话:1370773865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兴、吕雯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4楼
电话: 2887388、2887399 传真:0773-2889218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