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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文汇路维修工程的补疑

点击:212次 日期:2014-09-10 10:10:37.0

各潜在投标企业: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0.3条特别提醒  “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开标现场。开标时核验其身份,未到场的,招标人当场退还该投标人投标文件。”更正为:特别提醒  “本项目要求重庆市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市外企业的在渝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未到场的,招标人当场退还该投标人投标文件”。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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