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江区正阳大道信号灯、电子警察交通工程(二次)招标更正的通知 |
点击:181次 日期:2014-08-06 11:10:34.0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黔江区正阳大道信号灯、电子警察交通工程(采购计划编号QJZFCG13A—132)二次招标有关要求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第一篇招标公告的资质要求中的特殊资质要求:
4、要求投标人具有核心产品(信号机和高清摄像机)的合法销售证明材料,且投标人所持有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有效期需涵盖本标书的投标有效期,提供盖鲜章的原件备查。
更正为:
要求投标人具有核心产品(信号机和道路交通安全和违法行为视频取证系统)的合法销售证明材料,且投标人所持有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有效期需涵盖本标书的投标有效期,提供盖鲜章的原件备查。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所在页码在第87页
3、要求投标人投标人提供核心产品(信号机和道路交通安全和违法行为视频取证系统)的公安部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4、要求投标人提供核心产品(信号机和高清摄像机)由制造商负责标准售后服务,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提供盖鲜章的原件备查;
5、要求投标人具有核心产品(信号机和高清摄像机)的合法销售证明材料,且投标人所持有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有效期需涵盖本标书的投标有效期,提供盖鲜章的原件备查。
更正为:
3、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核心产品(信号机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系统)的公安部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4、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核心产品(信号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系统、电子警察控制终端服务器)由制造商负责标准售后服务,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提供盖鲜章的原件备查;
5、要求投标人具有核心产品(信号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系统、电子警察控制终端服务器)的合法销售证明材料,且投标人所持有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有效期需涵盖本标书的投标有效期,提供盖鲜章的原件备查。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所在页码在第90-91页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投标人在渝进行工商登记,并提供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证原件,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2 | 特殊资格条件 | 1、要求投标人投标人提供核心产品(信号机和道路交通安全和违法行为视频取证系统)的公安部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2、要求投标人提供核心产品(信号机和高清摄像机)由制造商负责标准售后服务,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提供盖鲜章的原件备查; 3、要求投标人具有核心产品(信号机和高清摄像机)的合法销售证明材料,且投标人所持有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有效期需涵盖本标书的投标有效期,提供盖鲜章的原件备查。 | |
3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 |
更正为: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提供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2 | 特殊资格条件 | 1、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核心产品(信号机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系统)的公安部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2、要求投标人提供核心产品(信号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系统、电子警察控制终端服务器)由制造商负责标准售后服务,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提供盖鲜章的原件备查; 3、要求投标人具有核心产品(信号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系统、电子警察控制终端服务器)的合法销售证明材料,且投标人所持有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有效期需涵盖本标书的投标有效期,提供盖鲜章的原件备查。 |
特此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