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双福双溪片区农民集中安置房工程(A区)施工补遗2 |
点击:154次 日期:2014-07-16 00:00:00.0 |
江津区双福双溪片区农民集中安置房工程(A区)施工补遗2
各投标企业:
对“江津区双福双溪片区农民集中安置房工程(A区)施工”补遗如下:
1、本工程标段内容变更为:一标段包含A区地下车库、A1~A3、A8~A15及附属用房;二标段包含A4~A7、A16、A17、A区公厕及幼儿园、A区附属工程。
2、“江津区双福双溪片区农民集中安置房工程(A区)施工”招标一标段设最高限价 225614443.81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为7482070.60元);二标段设最高限价 137101706.88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为 4574367.64 元)。
工程量清单和二十项限价清单此次同时发布,如对工程量清单和十项限价清单有疑问请于2014年7月22日17时00分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公司,逾期提出的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答复。招标人将在2014年7月24日17时00分前在江津区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所有澄清的内容。澄清的内容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随时关注网站。
3、由于本工程在土石方平场施工过程中,未对填方基底进行清淤换填,故在本房建施工工程投标时应综合考虑在基础施工(挡墙、挖孔桩、条基、独立柱基、电梯基坑等)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存在淤泥或孤石的可能性,请投标人自行计算施工措施费用,并综合纳入工程量清单综合报价中,在工程实施过程和结算办理时业主不再另行计算该部分费用。
4、本工程评标办法中“分值构成”变更为:
(1)投标报价:60分
①投标总报价:40分
②主要清单项目:20分
主要清单项目20项,总分20分,根据招标人公布的20项主要清单项目进行评审,每一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1分。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10分
(3)技术部分:30分
注:其它涉及分值的部分按此分值进行相应调整。
5、商务部分正本按招标文件要求打印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副本可以不打印分析表;电子光盘须为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6、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14年8月8日14时至14时30分;开标时间变更为2014年8月8日14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随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顺延。
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