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答疑及补遗文件 |
点击:227次 日期:2014-06-16 00:00:00.0 |
江津区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答疑及补遗文件
1、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环境保护局“江津区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招标资质设置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此资质设置中“主项”资格条件,明显为不合理条件限制,有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为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条件之嫌疑,违反了2014年2月27日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渝财建[2014]99号文印发的《重庆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确定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为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条件”之规定,招标人应予以纠正,以还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答:结合本项目的特殊情况,项目主要以市政工程为主结合部分环保工程,市政工程工作内容和环保部分工程工作内容必须很好的结合才能顺利完成本项目,主项市政的施工单位在这方面有更强的技术实力和市政工程方面的更多施工经验,可以更好的来完成本项目。持有本招标条件的施工单位并不只有少数几家,只是立足于更好的来完成本项目,从技术经验等方面出发设置此资质,不存在有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为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条件之嫌疑。
2、此类项目本属于环保专业项目,需要一定的环保专业技术,从事环境污染自理工程施工的企业须取得当地环保局行政许可,即:持有(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
答:“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只是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协会资质并不是什么环保局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以承担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治工程。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此主项市政公用工程资格条件有明显为不合理限制。
答:结合本项目的特殊情况,项目主要以市政工程为主结合部分环保工程,市政工程工作内容和环保部分工程工作内容必须很好的结合才能顺利完成本项目,主项市政的施工单位在这方面有更强的技术实力和市政工程方面的更多施工经验,可以更好的来完成本项目。不存在不合理限制。
4、调整部分施工图。(详见附件资料)
5、以附件形式发布最新的工程量清单,以前的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最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件资料)
重庆市江津区环境保护局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