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双福双溪片区农民集中安置房工程(A区)施工补遗1 |
点击:215次 日期:2014-06-05 00:00:00.0 |
江津区双福双溪片区农民集中安置房工程(A区)施工
补遗1
各投标企业:
对“江津区双福双溪片区农民集中安置房工程(A区)施工”补遗如下:
1、本工程开标时间延迟,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1条中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变更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外地施工企业必须为企业在渝负责人A证)、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