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江区村文化室文化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质疑的回复 |
点击:187次 日期:2014-04-02 09:39:57.0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个别潜在投标人对黔江区村文化室文化设备采购(二次)招标编号QJZFCG14A-015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质疑回复如下:
一、认为部分采购品牌不生产项目需要产品的质疑
美迪星MIDISING、玛锐MAR提供项目所需要便携式音响产品,官方网站无强制要求将所生产产品全部列举出来。质疑人所提先锋、金正两品牌,在其官方网站上也无项目所需产品。
二、对便携式音响所采用喇叭尺寸和品牌的质疑
低音喇叭单元采用13.5寸和中音喇叭单元采用7寸为项目产品要求,黔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接受采用大于招标要求尺寸及功率且其他参数符合招标要求的喇叭单元。
喇叭品牌台湾MtO、惠威、JBL(三选一),为了防止歧义,现明确为国笙、惠威、JBL(三选一),各投标人必须用招标文件要求的正规产品投标。
此复
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