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鹅池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答疑及补遗(二) |
点击:237次 日期:2014-02-21 11:17:58.0 |
各投标人:
本工程现恢复招标,开标时间为2014年3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4年3月6日8时30分至9时0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3月4日08:00时至2014年3月5日18:00时。
二、现对本工程于2014年1月12日15:00时收到的质疑做出回答:
问:③.技术标的装订用三孔棉线装订后,将楞用A4白纸密封,再用A4白纸作封底,最后将《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与底边对齐粘贴作为封面。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胶装装订成册,且封底采用与技术方案正文同质的白色A4纸一张。请问到底是胶装还是线装。
答:技术标用三孔棉线装订,将楞用A4白纸密封,再用A4白纸作封底,最后将《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与底边对齐粘贴作为封面。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
问:1.2013年刚完,单位的财务报表还没有审计完成,是否只提供财务状况表?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环境保护类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所有的建筑企业都不具备,是否改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该工程是否需要法定代表人开标?
答:1.提供“2010年、2011年、2012年度”财务报表。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本项目要求市内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市外投标企业在渝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以上人员未到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现将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变更为: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乙级(废水类或综合类)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1657842.75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15576.96元)。
十项主要工程量清单如下: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限价(元) |
1 |
010503004001 |
圈梁 C30 |
m3 |
3.33 |
765.88 |
2 |
010102001001 |
挖一般石方 |
m3 |
332.88 |
7.88 |
3 |
040601028001 |
聚氯乙烯防水涂料防水 |
m2 |
1561 |
27.8 |
4 |
040901001001 |
现浇构件钢筋 |
t |
2.45 |
5387.02 |
5 |
040601025002 |
滤料铺设 |
m3 |
800 |
150.64 |
6 |
010101003001 |
挖沟槽土方 |
m3 |
32.6 |
4.57 |
7 |
010402001001 |
砌块墙 |
m3 |
81.36 |
374.11 |
8 |
030108001001 |
离心式通风机 |
台 |
2 |
13829.57 |
9 |
030109011001 |
排泥泵 |
台 |
2 |
8368.85 |
10 |
031001006002 |
塑料管DN50 |
75 |
67.63 |
5072.25 |
招 标 人:黔江区鹅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