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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服务采购(LZG20-112)更正公告

点击:121次 日期:2020-06-01 13:09:04.0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ZG20-112

     三、采购单位: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高新1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 

    联系人:崔哲;联系电话:0772-283293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6号之一4栋1单元2楼

    项目联系人:梁觉文;联系电话:0772-2611589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5月25日

    六、第一次更正日期:2020年5月29日

    七、更正信息:

    1、招标文件第26页, 2、技术方案分,(3)项目拟投入人员(满分16分),第①项至第⑤项,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更改为:需提交证书复印件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否则不予计分。

    2、招标文件第26页, 2、技术方案分,(4)后续服务和其他优化措施(满分9分)

二档的定档内容中“在广西区内注册或广西区设有分支机构1-3年且有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更改为:在广西区内注册或广西区设有分支机构1年以上且有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3、招标文件第27页,3、商务分,取消第(2)-(7)项中“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原件核验”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

    4、招标文件第27页,3、商务分,第(4)项内容,更改为:(4)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土地调查项目的(航空摄影和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除外),每个项目得2分,满分2分。(提供合同或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5、招标文件第27页,3、商务分,第(5)项内容,更改为:(6)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地理国情普查项目(航空摄影和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除外)每个项目得2分,满分2分,(提供合同或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6、对技术方案分中的定档分值进行调整,详见附件。

    八、更正原因:修改完善评分办法。

    投标人按修改后的内容投标。

    特此公告。

 

 

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更正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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