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络和计算机设备运行维护项目采购(LZC19-365)更正公告 |
点击:162次 日期:2019-12-25 17:06:33.0 |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网络和计算机设备运行维护项目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ZC19-365
三、采购人名称: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广西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联系人:李金亮 联系电话:0772-283403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海关南路6号东堤新都一区72栋
项目联系人:唐柳玉 联系电话:0772-8806299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 12月18日;
六、更正日期:2019年12月24日;
七、现对原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更正为:
“一、项目背景
按照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要求,负责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下辖北部生态分局、柳东分局计算机(包括周边外设设备)出现的各类软件故障的解决、网络病毒安全防范、各类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各种新购计算机设备的调试和试用、各类局域网的规划和部署、以及操作系统和日常办公自动化软件的安装和调试等工作。
二、服务要求
网络和计算机设备运行维护项目要求如下:
1、对市局及下辖北部生态分局、柳东分局的计算机软硬件的运行维护和相关技术支持。
2、对市局及下辖北部生态分局、柳东分局文印设备(包含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及一体机等计算机外接设备)软硬件的运行维护和相关技术支持。
3、对市局大楼局域网络,下辖北部生态分局、柳东分局办公网络、政务外网、互联网以及连接区厅各系统网络的日常故障处理及相关技术支持。
4、对市局办公大楼内9个普通会议室、2个区级视频会议厅的系统化运维支持,下辖北部生态分局、柳东分局的会议系统的日常技术支持。
三、服务地点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下辖北部生态分局、柳东分局。
四、服务时间
服务期为一年(签订合同之日为起算日)。
五、服务内容
1、全局计算机设备的运维支持,具体运维服务项目如下:
计算机硬件安装、维护及保养;
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及驱动程序的安装和维护;
计算机业务系统软件的安装及维护;
计算机软硬件日常问题的现场技术支持和故障处理;
计算机系统环境安全配置、漏洞修复及病毒查杀的技术支持;
计算机数据安全和非物理损坏数据恢复的技术支持。
2、全局文印设备的运维支持,具体运维服务项目如下:
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及一体机硬件的转移安装、故障诊断和非物理损坏的现场技术支持;
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及一体机软件驱动的安装、故障诊断及非质保期的现场技术支持。
3、全局办公网络系统日常运维支持,具体运维服务项目如下:
办公楼层接入网络交换机、路由器的安装、日常维护;
办公楼层交换机至办公室网络线路的规划、布置与整改;
办公区域网络、电源线路的规划、安装及维护;
办公区域固定电话机及其线路的规划、安装和日常故障处理。
4、全局会议系统运维支持,具体运维服务项目如下:
全局会议室本地和远程会议过程技术保障支持;
全局会议室系统硬件规划、安装和维护;
全局会议室系统弱电线路的规划、维护及整改;
全局会议室系统巡检。
六 质量保证
1、乙方需派遣专业技术人员驻场服务,服务期内如发生软硬件运作故障,或出现瑕疵与缺陷,需及时作出响应提供维护服务,并提供24小时电话热线,邮件、网络远程等支持。
2、保密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对本项目所有项目信息以及接触到的数据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以及接触到的数据。
3、服务响应时间:系统出现故障时,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中标人驻场技术人员10分钟内做出响应并开始处理,对故障设备或系统进行检修维护,简单软硬件故障30分钟内对进行排除;涉及业务系统故障,系统调优问题需在4小时内解决故障并恢复系统运行。
七、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30%,服务期满3个季度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50%,服务完毕,中标人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后,经采购人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20%。
八、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内容与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为准。”
2、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4)人员配备分(满分12分)原为:
“一档(0~4分):投标人常驻柳州市且售后服务人员数量少于5人进行技术保障,须提供上述人员2019年7月至截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入本档。
二档(4.1~8分):投标人常驻柳州市且售后服务人员数量5-8人进行技术保障,须提供上述人员2019年7月至截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入本档。
三档(8.1~12分):投标人常驻柳州市且售后服务人员数量8人以上进行技术保障,须提供上述人员2019年7月至截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入本档。”
现更正为:
“一档(0~4分):投标人常驻柳州市且售后服务人员数量少于5人进行技术保障,须提供上述人员2019年7月至截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入本档。服务人员中2人(含2人)以上具有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二档(4.1~8分):投标人常驻柳州市且售后服务人员数量5-8人进行技术保障,须提供上述人员2019年7月至截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入本档。服务人员中5人(含5人)以上具有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三档(8.1~12分):投标人常驻柳州市且售后服务人员数量8人及8人以上进行技术保障,须提供上述人员2019年7月至截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入本档。服务人员中8人(含8人)以上具有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注:以上专业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档。”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