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路面执法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 LZG19-058
三、采购人名称: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柳州市学院路12号
联系人:张翼
联系电话:0772-2616034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文昌路20号乐和大厦9楼15号
项目联系人:陈燕芝
联系电话:0772-3600290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4月1日
六、更正日期:2019年4月23日
七、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说明”项中,增加内容:6、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若采购货物含有此类产品时,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属于现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相应投标无效。
八、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300W电警”技术需求14、15条内容重复,删除第15条。
九、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基本要求第5条原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供电警、前端存储及管理单元、软件平台、集中存储系统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测试报告原件核查,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或原件与投标复印件不符,则不予签订合同,并按违约处理;
现更正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供电警、前端存储及管理单元、软件平台、集中存储系统具有电子产品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测试报告复印件核查(复印件加盖产品生产厂家公章),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或与投标复印件不符,则不予签订合同,并按违约处理。
相应条款做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嘉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