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智能网络与互联网技术综合实训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编号LZG19-104)更正公告 |
点击:1616次 日期:2019-04-18 16:32:46.0 |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智能网络与互联网技术综合实训中心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ZG19-104
三、采购人名称: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广西柳州市社湾路28号
联系人:陈国银 联系电话:0772-315630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28号双福雅苑1栋(双福大厦)9楼
项目联系人:吕莹莹 联系电话: 0772-2622293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4月15日;
六、更正日期:2019年4月18日;
七、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原招标文件第4页,“注意事项:五)、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显示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如有上述产品须是列入该期节能产品清单中,否则投标无效。”
现更正调整为:“五)、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若采购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请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下载,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证明材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2、原招标文件第10页,第11项“电脑 ,(6)▲必须是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提供产品在清单中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更正调整为:“(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更正理由:招标文件要求调整。
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亦作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