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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造价全过程跟踪和竣工决算等服务采购(LZG19-026)的更改公告

点击:438次 日期:2019-02-23 10:35:47.0
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的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造价全过程跟踪和竣工决算等服务采购
    2、采购编号:LZG19-026
    3、公告日期:2019年2月19日。
    4、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二、更改信息:  
    (一)原联合体投标要求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改为: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
 
    (二)招标文件的发售要求原为:法人企业报名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企业报名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自然人报名时须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均为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现更改为:如联合体报名时须提交联合协议书,法人企业同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企业同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自然人报名时须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均为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三)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原为:
    ……
    二、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方法:
    根据上述目标,本次跟踪审计分为两大部分进行,第一部分为财务全过程跟踪审计,第二部分为工程造价全过程跟踪审计。
    第一部分: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方案
    (一)前期审计
    工作内容包括前期已完成的概算、预算、招投标、合同管理及其内部控制的审查与评价。
    1、项目法人制度建设与实施情况审计
    (1)审计是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程序和规划、环保、土地、劳动、安全、消防、建筑、税收等有关法律法规;
    (2)审计行政许可手续是否齐全;
    (3)审计是否存在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或缩小投资规模的情况。
    2、概算审计
    设计概算审计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概算编制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概算编制的规定和费用标准,防止任意扩大投资规模和出现漏项,减少投资缺口,打足投资,避免发生实际造价大幅度地突破概算的现象。主要采取重点审计法和对比审计法,即选择建设项目中工程量大、单价高,对造价有较大影响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进行重点审查。
    3、招投标审计(包括项目全过程中招投标情况)
招投标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审查和评价招投标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招投标资料的充分性和可靠性;招投标程序及其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正性,以及工程发包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等。主要审计方法采取询问法、分析性复查法和文字描述法。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招投标前准备工作的审计
    ①审核招投标条件是否具备,招标申请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手续是否齐全;
    ②审核是否建立、健全招投标的内部控制,执行是否有效;
    ③审核是否存在人为肢解工程项目、违规操作招投标等问题;
    ④审核招投标程序和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
    ⑤审核标段的划分是否适当,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和施工界面衔接需要,是否存在标段划分过细,增加工程成本和管理成本的问题;
    ⑥审核是否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中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
    ⑦审核是否存在因有意违反招投标程序的时间规定而导致的串标风险。
    (2)招标文件及标底文件的审计
    ①审核招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全面、准确地表述招标项目的实际状况和招标人的实质要求。
    ②作为评标依据或在“无标底投标”中供评标委员会参考的招标标底,是否由具备编标资格的预算员、造价工程师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完成,并经过了地方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核;
    ③审核采取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招标时,是否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填制,是否按当地信息价格及当地实际价格情况确定其标底;
    ④审核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⑤审核投标文件和投标保函(额度)送达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法人代表签章是否齐全,有无存在将废标作为有效标的问题;
    ⑥审核招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存在“量身定做”现象,有无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
    (3)开标、评标、定标的审计
    ①审核是否建立、健全违规行为处罚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②审核开标、评标、定标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评标标准是否公正,有无排斥投标人的条款;
    ③审核是否有可能发生泄漏标底的情况。
    4、预算的审计
    预算审计的主要目的是检查施工预算的量、价、费计算是否正确,计算依据是否合理,施工图预算审计包括直接费用审计、计划利润和税金审计等内容。主要审计方法采取重点审计法和对比审计法。
    5、合同管理审计
    合同审计的目的主要是审查和评价合同管理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造当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检查合同管理资料依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检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合同对整个项目投资的效益性。主要审计方法一般为审阅法、核对法和重点追踪审计法。主要审计内容为:
    (1)合同管理制度的审计
    ①审核是否设置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同管理资质;
    ②审核是否建立了适当的合同管理制度;
    ③审核合同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健全防范重大设计变更、不可抗力、政策变动等的风险管理体系。
    (2)专项合同通用条款的审计
    ①审核合同当事人的法人资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②审核合同双方是否具有资金、技术及管理等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③审核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符合;
    ④审核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合理,有无遗漏关键性内容,有无不合理的限制条件,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⑤审核合同是否明确规定甲乙双方的义务和权力;
    ⑥审核合同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等导致合同无效的风险;
    ⑦审核合同是否有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
    (3)单项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专项条款的审计
    1)勘察设计合同
    ①审核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基础资料、设计文件及提供期限和勘察设计的工作范围、进度质量及勘察设计文件的份数;
    ②审核勘察设计计费的计算依据、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③审核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④审核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协作条款和违约责任条款。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①审核总承包合同中,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是否明确,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和严谨性,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经及其他技术资料之间是否叙述一致,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等;
    ②审核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工程地址、建筑物数量、结构、建筑面积、工程批文、施工工期、设备材料供应的责任及质量标准、检查方法等;
    ③审核合同的工程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④审核工程造价计算原则、计费标准及其确定办法是否合理,付款和结算方式是否合规、合理;
    ⑤审核合同的开口范围是否合适,若实际发生开口部分,应检查其真实必和取证的正确性;
    ⑥审核隐蔽工程工程理的确认程序及有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无防范价格风险的措施;
    ⑦审核中间验收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交工验收是否以有关规定、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和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6、内部控制审查与评价
    建设单位内控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审查保证和服务建设项目规范运行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主要审计方法为分析核查法。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审核建设单位的组织结构是否符合投资项目效益、效率的要求;
    (2)审核建设单位的人员数量及素质是否满足各岗位需要,有无冗员现象;
    (3)审核内部建设审批程序、概算审批程序、合同订立审批制度的规范性等;
    (4)审核处理每一项经济业务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5)审核是否有健全的凭证手续和传递手续;
    (6)审核是否有完备的稽查和核对制度;
    (7)审核是否有的制度内容已经过时或与国家相关政策有悖。
    (二)施工过程审计
    工作内容包括施工过程中分项工程与材料设备的采购、合同执行、现场签证和工程变更、工程进度款、财务核算及资金管理、造价控制及其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等。
    1、分项工程与材料设备的采购审计
    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复核和评价采购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主要审计方法为审阅法、网上比价审计法、分析性复核法、实地清查法等进行复核。主要内容如下:
    (1)设备材料采购计划的审计
    ①检查建设单位采购计划所订购的各种设备、材料是否符合已上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基本建设计划;
    ②检查所拟定的采购地点是否合理;
    ③检查采购程序是否规范;
    ④检查采购的批准权与采购权等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及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
    (2)设备和材料采购合同的审计
    ①检查采购是否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择廉的原则来确定供应方;
    ②检查设备和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数量、单价、包装方式、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条款规定是否齐全;
    ③检查对新型设备、新材料的采购是否进行实地考察、资质审查、价格合理性分析及专利权真实性审查,加强设备、材料价格控制,尤其要对建设单位关联企业所供设备、材料的价格进行检查,防止从中加价;
    ④检查采购合同与财务结算、计划、设计、施工、工程造价等各个环节衔接部位的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因脱节而造成的资产流失问题。
    (3)设备和材料验收、入库、保管及维护制度的审计
    ①检查购进设备和材料是否按合同签订的质量进行验收,是否有健全的验收、入库和保管制度,检查验收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②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和材料是否全部入库,有无少收、漏收、错收以及涂改凭证等问题;
    ③检查设备和材料的存放、保管工作是否规范、安全保卫工作是否得力,保管措施是否有效。
    (4)各项采购费用及会计核算的审计:
    ①检查货款的支付是否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②检查代理采购中代理费用的计算和提取方法是否合理;
    ③检查有无任意提高采购费用的开支标准的问题;
    ④检查会计核算资料是否真实可靠;
    ⑤检查会计科目设置是否合规及其是否满足管理需要;
    ⑥检查采购成本计算是否准确合理。
    (5)设备和材料领用的审计
    ①检查设备和材料领用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领用手续是否完备;
    ②检查设备和材料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是否正确,有无擅自挪用,以次充好等问题。
    2、合同执行审计
    (1)审核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的行为。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中止情况,应检查其真实性、合规性;
    (2)审核有无违约行为及其处理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审核合同履行中的差异,并分析产生的原因;
    (4)审核中止合同的和验收情况;
    (5)审核最终合同费用及其支付;
    (6)审核索赔与反索赔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7)审核检查合同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包括在合同签订、履行分析、跟踪监督以及合同变更、索赔等一系列资料的收集和保管是否完整。
    3、现场签证和工程变更审计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审计的目的主要是审查工程变更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手续是否齐全,其内容是否真实(必要时,审查人员需要进行现场量测与核实);
    (2)审查变更的依据是否符合现行的有关规定、是否与施工合同和招投标精神相违背;
    (3)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计算过程是否有误,引起造价调整的计算是否准确,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是否有变相的重复计取等问题;
    (4)审核工程变更是否已按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备案等。
    4、工程进度款审计
    工程进度款审计目的是使进度款拔付额真实、准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主要审计方法为审阅法和询问法。审计主要内容如下:
    (1)进度款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及合同的约定;
    (2)审核月计划完成情况及形象控制点完成情况与报表是否一致;
    (3)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拔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与实际完成情况相一致辞;
    (4)拔付进度款是否按合同约定扣除了甲供材料及预付款、质保金等。
    5、财务核算审计
    主要审计的目的是审核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规性。主要审计方法为调查法、分析性复核法和抽查法。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是否已设置了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
    (2)建设单位是否已建立了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3)建设单位对基本建设中的采购材料、设备、存货以及各项财产物资是否建立了出入库手续,账物是否相符;
    (4)建设单位是否能及时掌握工程进度。
    6、资金管理审计
    主要审计的目的是检查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真实性、全规性。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审核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真实性、合规性;
    (2)审核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是否与资金筹集计划或投资进度相衔接,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现象;
    (3)审核建设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有无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
    (4)对往来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时间不转结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要查明原因,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
    (5)审核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及剩余设备材料等物资的真实性以及处置的合规性。
    7、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
    建设单位内控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审查保证和服务建设项目规范运行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主要审计方法为分析核查法。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审核建设单位的组织结构是否符合投资项目效益、效率的要求;
    (2)审核建设单位的人员数量及素质是否满足各岗位需要,有无冗员现象;
    (3)审核设备采购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现场签证制度、工程变更制度、工程进度款审批和支付制度、财务核算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范性等;
    (4)审核处理每一项经济业务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5)审核是否有健全的凭证手续和传递手续;
    (6)审核是否有完备的稽查和核对制度;
    (7)审核是的制度规定过于原则而难以执行;
    (8)审核是否有的制度内容已经过时或与国家相关政策有悖。
    (三)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目的主要是审查建设项目总投资的真实性、合规性。主要审计方法为调查和分析性复核法。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审核所编制的竣工决算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实施程序,有无将未经审批立项、可靠性研究、初步设计等环节而自行建设的项目编入竣工工程决算的问题;
    2、审核竣工决算编制方法的可靠性,有无造成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不实的问题;
    3、审核有无将不具备竣工决算编制条件的建设项目提前或强行编入竣工决算的情况;
    4、审核“竣工工程决概算表”中的各项支出,并与设计概算进行比较,分析节约或超支数额;
    5、审核“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将各项资产的实际支出与设计概算数进行比较,以确定各项资产的节约或超支数额;
    6、分析投资支出偏离设计概算的主要原因;
    7、审核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及剩余设备材料等物资的真实性及处置的合规性,包括:检查建设项目“工程物资盘存表’,核实库存设备、专用材料账物是否相符;检查建设项目五金结余的真实性;检查应收、应付款项的真实性,关注是否按合同规定预留了承包商工程质量保证金;
    8、审核国家、省、市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或各级政府给予该项目的优惠政策,相关部门是否贯彻执行。是否将该优惠政策全部用于建设项目上,有无以各种形式转移优惠政策而加大建设项目成本的情况。
    第二部分  工程造价全过程跟踪方案
    (一)现场跟踪的方式:
    1、现场跟踪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基础工作,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以下跟踪方式:
    审计人员从控制工程造价的角度,在施工合同履行的整个时期对现场进行跟踪核查、记录。成交人适时地派驻有关公路、市政、建筑、结构、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各专业的造价师对各专业所用的材料规格、数量与施工图、设计变更单及工程实物进行对照核查,通过现场测量、取证、拍照等方式,做好备查记录,作为变更签证计价和结算审计的真实造价依据。特别对隐蔽工程部分或有可能索赔或反索赔等方面,在现场跟踪过程中应特别关注。
    (1)专业造价师及时跟踪现场,并承诺每月不少于1次(定期),每次根据专业安装相应人员,必要时随时跟踪(如隐蔽工程和其它重要的部位);
    (2)做好跟踪日志,记录每天发生的与造价相关的事件,作为处理造价管理的基础资料;
    (3)参加本工程有关造价管理的会议;
    (4)对于索赔事件,要重点记录与跟踪。派专家把关,成果坚持三级复核。
    2、现场跟踪主要内容
    (1)现场跟踪的准备阶段
    ①熟悉本项目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及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等有关计价的其它文件。
    ②协助业主对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的沟通协调,对作为工程结算依据的相关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有效性提供咨询。
    ③参加业主、监理组织的图纸会审工作,对其中因变更而增加的费用部分进行咨询准备。
    ④提供非承包商原因所致设备或材料未及时送达引起的误工费用、工期延误等索赔的咨询。
    ⑤提供应业主要求承包商采取非常规施工措施而增加费用的评估咨询。
    (2)施工合同跟踪—跟踪工程实施阶段
    ①参加与工程造价及合同相关的会议,并作好记录。
    ②审核的施工合同主要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以及合同额大于10万元的甲方直接分包(或委托)合同。
    ③主要审核: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合同内容的完整性,结算及价款调整条款的内容表述是否准确、完整。
    ④总价或单价包干合同的包干总价或包干单价须事前审计。
    ⑤对现场设计变更及签证进行造价咨询,包括:
    A、提供业主方发出现场图纸变更引起费用变动的计算咨询。
    B、提供业主方确认的现场图纸修改而引起费用,工期变动的估算咨询。
    C、计算设计修改的增减值,并协助业主与承包商达成费用上的增减协议及制订工程变更清单。
    D、其他与项目成本变动有关的咨询服务,如工程造价控制及优化分析。;
    E、提供因市场材料价格的浮动偏大,引起费用增加的施工方要求索赔费用的咨询。
    F、对承包商的施工报价及材料报价会同业主进行市场调研分析确认。
    ⑥工程进度款审批的造价咨询,包括:
    A、定期根据施工方的进度款申报计划(每月),提交一份进度款审核工程造价报告,该报告内容是对整个已投资成本作相应的明细分析。
    B、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扣减工程款的咨询建议。
    C、协助业主按合同支付进度款,核审付款报审表。
    ⑦竣工验收及工程索赔咨询,包括:
    A、协助业主处理施工索赔,审核已经认定索赔事实的造价费用。
    B、协助业主对施工方违约的工期、质量等收集证据,进行反索赔。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造价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的造价管理,就是对施工过程中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安排和有效配置的一种咨询管理。施工组织设计是正确处理人与物、时间与空间、质量与数量、工艺与设备、供应与消耗、生产与管理的各种矛盾。科学合理、计划有序、周密均衡地组织施工生产的一种技术组织措施。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
    (1)   编制依据
    (2)   工程概况
    (3)   施工部署
    (4)   施工准备
    (5)   施工总平面布置
    (6)   施工总进度计划
    (7)   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法
    (8)   主要资源需用计划
    (9)   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
    (10)技术资料管理及保证措施
    (11)工期保证措施
    (12)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保证措施
    (13)环保、环卫管理及保证措施
    (14)安全管理及保证措施
    (15)消防保卫管理及保证措施
    (16)季节性施工措施
    (17)成本管理及降成本措施
    (18)新技术推广应用
    2、施工组织设计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
    (1)施工部署
    审查施工部署是否能按业主的总体进度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各主要施工节点是否衔接,工序的交叉是否合理。
    施工组织中劳动力组织和施工机械的配置是否能满足施工的要求。
    (2)施工准备
    施工准备中是否分项分部编制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针对重点关键工序是否组织专项技术攻关措施。
    施工机械准备是否已经完成,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时间上能否满足施工计划要求,是否有易损件配置。
    劳动力准备,劳动力后备资源是否充分,各工种能否满足施工技术要求。
    物资准备,物资部分是否编制材料需用量计划,对各种材料是否进行供应商考察。
    (3)新技术推广应用
    新技术推广应用是否采用建筑业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已往项目作业中对缩短工期、降低成本、节能、环保、创造优质工程方面应用效果如何。
    (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与管理
    工程实施阶段,业主的工作重点在于过程的有效控制,使设计变更、签证等得到有效的掌控;作为中介方,工作重点在于协助业主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变更、签证、索赔进行有效的审核。
    对工程签证等管理实行量价分离的二级约束机制,规定现场监理工程师仅对签证事件的真实性和工程量数据的准确性确认,对其可能引起的费用变化或工期变化要求承包商另行填写费用洽商申请表或工期临时延期申请表,由业主经营部和委派的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工程师独立审核,形成了二层次管理,相互制约的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工程签证可能带来的工程造价失控风险。
    1、设计变更的审核工作程序
    (1)设计变更的审核程序:
    ①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审核:对影响工程造价的设计变更、签证,应从专业技术需要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方案,供业主选择。
    A、工程设计变更按其影响造价的程度,可分为 a、b、c三类。
    a类变更:这类变更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且不增加或减少工程费用(或合同价款)。
    b类变更:这类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造价有增减,但变更价款在合同规定的承包商包干费用范围内。
    c类变更:这类变更涉及变更设计原则,变更设计方案及主要结构和布置,修正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代用,且变更价款在合同规定的可追加或减少费用的范围内。
    B、各类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
    a类变更:由监理工程师签认,但需向造价工程师备案。
    b类变更:必要时(合同结算规则要求按分项、分部工程计算费用;或业主要求提供考核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造价工程师要对工程变更申请表的估算费用进行核查,并记入《核查记录》,同时按分项、分部工程进行统计。否则,与a类变更的处理方法相同。
    c类工程变更:属c类变更的,由施工方提出申请估价和提交变更价款预算单,由业主经营部门委托造价公司进行核查并与承包商协商后确定价款,填写《核查记录》,同时按分项工程进行统计。
    对于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的,要看是否有原审批部门的批准;运用价值工程理论,对变更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必要的论证与综合评价后再决定进行变更。
    ②设计变更的合规性审核:
    审核设计变更手续是否合理合规,是否符合甲乙双方的事前约定。根据变更引起造价变更的数额实行分级审批制,明确审批权限,加速变更工作的进展。同一原因引起的、数额较大的变更项目不能肢解为多个变更项目申报而逃避审批。
    A、必要的变更应先作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经业主同意,设计单位审查签章,出具相应的图纸和说明方可发变更通知。
    B、对不符合程序的口头变更、便条变更的工程量不予认可。
    C、监理公司发现设计图中的问题,需要进行变更时,必须征求业主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擅自更改设计图的,不予认可。
    ③设计变更的真实性审核:
    A、审核设计变更是否真实存在。为分析变更的原因,明确责任,应对变更进行分类管理,一般可以分为施工类、设计类、业主管理类,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
    a由于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造成的变更,监理工程师应注明原因,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投资效益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
    b由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所生的费用,这部分费用按c类变更处理后由监理单位协助业主与设计部门协商是否对设计部门索赔。
    c由于监理部门责任造成损失的,该部分费用按c类变更处理后应扣减监理费用。
    B、审核变更中涉及的其数量及计价的真实性。
    a审核设计变更部位的工程量增减是否正确,是否得到了如实反映。
    b审核变更部位的定额套用是否合理。
    设计变更应视作原施工图纸的一部分内容,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应保持一致,并根据合同条款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费用调整。材料的供应及自购范围也应同原合同内容相一致。
    c审核设计变更计算过程是否规范。
    审核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按合同中约定的计量规则进行计算,有无高估冒算。
    2、洽商签证的审核与管理
    (1)洽商签证的必要性
    ①签证对造价的影响程度,洽商签证于设计变更相同,按其对造价的影响程度,亦分为a、b、c三类。
    a类签证:这类签证不涉及设计原则的变化,不影响质量和安全运行,且不增加或减少工程费用(或合同价款)。
    b类签证:这类签证涉及工程内容,造价有增减,但变更价款在合同规定的包干费用范围之内。
    c类签证:这类变更涉及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变化,或属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外的工程内容,且变更价款在合同约定的追加或减少费用范围之内。
    ②各类签证的处理方法
    以上a、b、c各类签证的处理方面同各类工程变更的处理方法,见第7页,不在此重复。
    (2)审核洽商签证的真实性
    ①审查洽商签证的程序是否规范。审查程序是否符合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的签证程序。审查洽商签证手续是否齐全。洽商签证必须分别由监理公司、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确认,如果只有一方签字或缺少某一方签字,说明洽商签证的手续不全,也必然影响洽商签证的真实性。
    ②审核材料签证的市场调查。涉及材料价格的签证应在业主组织下,造价公司会同承包方赴市场,确定本工程所监控主要建筑材料的品种、规格和单价。
    ③审查洽商签证内容与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和完工项目的内容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说明洽商签证的内容存在虚假情况,必须纠正。
    (3)审查洽商签证的有效性
    ①审查开始后,必须封存施工单位移交的所有资料,包括洽商签证,不允许施工单位补办任何洽商签证,特别是隐蔽工程项目的洽商签证,凡是审查开始后补办的洽商签证一律无效。
    ②审查施工日记、监理日记、值班日记与洽商签证的时间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说明洽商签证的时效性存在问题,必须进一步查清。
    ③审查洽商签证的内容有无重复,尤其要注意工程项目整体办理洽商签证后,是否又以单项办理洽商签证。预算中包含的项目不得进行签证,已签证的工程量,应予扣除;
    (4)审核洽商签证的正确性
    ①审查洽商签证的数量,包括个数、面积、体积、重量的计算是否正确。
    ②审查洽商签证的单价、金额计算是否正确。
    ③结合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内容,特别是洽商签证的一些优惠条款,查洽商签证是否可以列入工程结算。工程变更与工程现场签证审核的依据应充分,设计变更手续、签证程序应齐全,内容与实际情况应相符,所选用的计价方式应合理并符合施工合同规定。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价格的审核与确定应由相关的专业造价工程师签发。
    3、工程量签证的造价审核程序与内容
    签证审核的步骤分三步:真实性审核、合理性审核、实质性审核。
    (1)真实性审核
    ①一般签证书面材料中应有甲方现场代表、乙方、监理工程师的签字盖章。
    ②签证有无双方单位盖章,印章是否伪造,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等是真实性审核的重要内容。
    ③签证是甲方与乙方之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已订合同的一种弥补或动态调整,与主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而在形式上应该是双方签章齐全真实。
    ④审核时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签证的印章应与投标书中印章相比对,以保证签证形式合法、内容翔实合理。以防止签证上虚增材料数量、工程量、费用等。签证真实性的审核要重点审查签证单所附的原始资料。
    ⑤对签证中的数量一定要现场核实。现场核实工作量要求甲方、乙方、中介方三方同时到场,咨询单位审核人员一般安排二人以上参加,认真测量并做好勘测记录。勘测记录由甲、乙方和审核人员签字认可,作为调整结算的依据,并与结算书等一并归档备查。
    (2)合理性审核:一些乙方为了中标,在招标时采取压低造价,在施工中又以各种理由,采取洽商签证的方法想尽办法补回经济损失。所以对乙方签证的合理性必须认真审核。
    (3)实质性审核:对于工程量的签证,审核时必须到现场逐项丈量、计算,逐笔核实。特别是对装饰工程和附属工程的隐蔽部分应作为审核的重点。因为这两部分往往没有图纸或者图纸不很明确,而事后勘察又比较困难。在必要的情况下,审核人员在征得甲方和乙方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破坏性检查,以核准工程量。
    4、材料价格签证的审核程序与内容
    一般来说,设计图纸对一些主材、装饰材料只能指定规格与品种,而不能指定生产厂家。目前市场上伪劣产品较多,即使是正规厂家,不同的厂家和品牌,价格差异比较大,特别是一些高级装饰材料,施工方以劣充优,以国产品牌冒充进口品牌,若业主签字确认之后会给结算审核造成麻烦。
    材料签证的造价跟踪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注意签证的时间
    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信息是时时刻刻变化的,掌握价格变动规律,审核中关注签证材料的购买时间,是一个很重要又容易忽视的问题。
    (2)材料价格签证确认的方法
    相对于其他签证来说,材料价格签证的确认是比较难的。客观上,各地区《价格信息》对普及性材料有明确指导价,而对装饰材料的价格没有明确指导,由于其品种、质量、产地的不同,导致了价格的千差万别,甲方也不能清晰、具体地提供材料的详细资料。比较可行的办法是:组织双方人员,走向市场,寻求最接近实际情况的价格,以有力的事实证据取得双方的一致认可。
    ①调查材料价格信息的方法
    A、市场调查。
    B、电话调查。
    C、上网查询。
    D、当事人调查。
    ②取定材料价格的方法。调查取得价格信息资料后,就要对这些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平衡、过滤,从而取定最接近客观实际并符合审价要求的价格。
    A、应考虑调查价格与实际购买价格的差异。
    B、参考其他价格信息。取定材料价格时还应综合考虑下面几种价格资料:
    a参考信息价。
    b参考发票价。参考乙方的购货发票,虽然可能存在假、虚、空等问题,但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可作为参考的依据之一。
    c参考口头价。这里的水分可能更大一些,更应慎重取舍。
    d参考定额价。定额价格是加权平均价,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一般来说土建材料与市场差异不大,但许多装饰材料则可能出入较大,应分别对待。
    e其他工程中同类建材价格。在同期建设的工程中,已审定工程中所取定的材料价格,可作为在审工程材料价格取定参照,甚至可以直接采用。
    5、综合单价签证的管理与审核
    (1)清单计价方法下,单价的使用原则。一般,在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外项目确定后7天内,设计变更、签证涉及工程价款增加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涉及工程价款减少的,由甲方向乙方提出,经对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①当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调整的工程量的单价时,按投标报价中已有的单价确定。
    ②当投标报价中只有类似于调整的工程量的单价时,可参照该单价确定。
    ③当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和类似于调整的工程量的单价时,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与甲方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协商确定单价;协商不成,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确定。
    (2)清单计价方式下,单价的报审程序。
    换算项目。在工程实施中,难免出现材料调整,如面砖的规格调整,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只要进行子目变更或换算即可,但在清单模式下,特别是固定单价合同,单价的换算必须经过报批。
    (四)主要隐蔽工程及工程验收的审核与管理
    1、内容
    (1)主要隐蔽工程一般包括:
    ①地基与基础,包括土质情况、槽基几何尺寸、标高、地基处理,审核其是否与地勘报告、设计图纸、规范要求一致;
    ②主体结构各部位钢筋,包括钢筋品种、规格、数量、间距、接头情况及除锈、代用变更情况,主要审核品种是否符合要求,做法是否符合规范;
    ③桥梁等结构物预应力筋、预留孔道的直径、位置、坡度、接头处理、孔道绑扎牢固等的情况,主要审核品种是否符合要求,做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④现场结构焊接,包括焊条牌号(型号)、焊口规格、焊缝长度、高度及外观清渣等,主要审核品种是否符合要求,做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⑤桥梁工程桥面防水层下找平层的平整度、坡度、桥头搭板位置、尺寸,主要审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做法是否符合规范; 
    ⑥桥面伸缩缝埋件规格、数量及埋置位置,主要审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做法是否符合规范;
    ⑦钢管管道内外绝缘防腐,主要审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做法是否符合规范;
    (2)主要隐蔽工程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①地基与基础验收记录,指基础土方开挖完成后的验收,主要核查基础的几何尺寸、土质类别、排水类型(结构排水、地表排水、雨季排水)、土方的运输方式、运距及各种引起索赔的书面证明材料;
    ②基础结构验收,指正负零以下结构完成后的验收,主要核查砼垫层、砼基础、砖基础以及回填土的实际尺寸。正负零标高的确定和回填土的运距。为了控制造价,必须选用合理的运输机械;
    ③中间结构验收,指主体结构完成后在开展室内、外装修之前的验收,主要核查构件的运距、屋面防水做法、隔热材料的厚度以及墙砌体使用材料,依据设计图、变更图及变更洽商进行逐项逐层核对,分析变更产生的原因;
    ④工程竣工验收,指工程完工后交付业主之前的验收,主要核查设计变更、实际工期、材料认证及有关索赔的书面证明资料。
    2、隐蔽工程造价管理的工作程序
    (1)对隐蔽工程,要随工程的进度及时跟踪,以检查综合单价中的项目特征、工作内容是否发生改变,实际施工是否与图纸或变更相一致,作为计算实际工程量,调整综合单价的依据。
    (2)对跟踪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醒和协助业主及时办理相应的签证洽商,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3)施工单位在通知工程监理公司实施正常监理隐蔽工程验收时,应提前通知成交人,并提供验收的部位及内容,成交人相关专业工程师参与验收。
    (4)成交人工程师采用多种手段对隐蔽工程及其他工程实际施工进行跟踪,包括现场进行测量,使用数码相机对现场情况直观记录,必要时使用仪器对相关部位进行复核等。
    (5)成交人工程师对现场实际所使用的材料在必要时进行取样。
    (6)成交人工程师对隐蔽工程应结合隐蔽工程审核与管理内容详细记录,填制“隐蔽工程跟踪审核记录表”。
    (7)成交人工程师建立项目跟踪审核日志,对施工中的实际情况如实记录。
    (五)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的审核与管理
    1、内容
    (1)招标文件中对主要材料和大型设备没有明确“厂家、规格”,但材料单价已明确的,在进场使用前由施工单位提供“厂家、规格、单价”,业主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和成交人共同对“厂家、规格、单价”进行核实,如果实际价格低于投标价格以上的5%,由业主现场代表、监理公司、成交人和施工单位共同定价和洽商确认。
    (2)招标文件中没有确定的材料、设备以及暂估价,定价方式同第②条。
    (3)建设单位供货或指定材料,由成交人协助业主询价后共同确定。
    (4)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和设备,未经确认已使用在本工程,业主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现场剥离检查,对剥离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价格由四方派代表到市场询价,按市价的低价结算。
    2、工作程序
    (1)对符合“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审核与管理”内容的材料及设备,由施工单位提供材料品种、规格、质地、生产厂家、供应单位报价及拟采用的单价等相关资料。
    (2)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材料的用量、质量、价格与设计图要求进行初步确认审核,并填写“材料价格洽商单”,经三方签字后提前7天送成交人进行审核;成交人7天内将审核(询价)结果书面反馈给业主。
    (3)实施公开招标的材料,成交人可参与全过程并提供咨询意见。
    (六)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管理
    1、内容
    跟踪审核过程中密切注意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分析由此引起的对工期及工程造价的影响。
    2、工作程序
    (1)施工单位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提交当月(或节点)完成形象进度,监理公司、业主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和变更的工程量分别洽商认可。
    (2)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量检验认可的证明、编制当月的工程量完成统计报表(按合同要求)及工程价款结算书,报项目管理公司初审后送给成交人复审。
    (3)成交人对工程价款进度结算书进行审核,首先对工程量核定确认,然后审核洽商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工程子目综合单价是否与清单报价一致;实物工程量与图纸不符、施工情况与施工合同不符、施工用料发生变化必须获取必要的洽商,审核时据实调整。
    (4)审核的结果由成交人在7天内出具审核意见,并填写工程项目进度付款建议表。
    (七)索赔费用的审核与管理
    1、索赔费用的管理
    施工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或承担了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付的额外的支出,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在经济或时间上要求补偿的权利。
    (1)成交人协助业主及时、快速地处理索赔纠纷,通过收集的记录、照片、录像等证据,帮助业主把索赔损失减少到最小。
    (2)阶段性地、及时地收集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工期、质量违约的证据,协助业主进行反索赔,以维护业主利益,提高自身防范能力。
    2、索赔的内容
    (1)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图纸数量和资料,未按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场等,造成工程拖延和损失。
    (2)工程地质条件与合同规定、设计文件不一致。
    (3)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变更原合同规定的施工顺序,扰乱了施工计划及施工方案,使工程数量和施工困难有较大的增加。
    (4)业主指令提高设计、施工、材料的质量标准。
    (5)由于设计错误或业主、工程师错误指令,造成工程修改、返工、窝工等损失。
    (6)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额外工程或指令工程加速。
    (7)业主未能及时交付工程款。
    (8)物价上涨、汇率浮动,造成材料价格、人工工资上涨,承包商蒙受较大损失。
    (9)国家政策、法令修改。
    (10)不可抗力因素等。
 
收费标准及测算
    一、根据工作量及工作时间,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3〕88号)标准作为计算依据:
    1、造价过程跟踪收费基数:暂估中标价8300万元;
    2、决算审计收费基数:暂估批复概算总投资8300万元;
    3、服务内容
    (1)全过程财务跟踪审计(以柳州市标准计费)
    (2)过程跟踪收费
    4、中标单位让利(以投标单位承诺为准)
    二、参考文件
    1、《关于我区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执行情况征求修改意见的通知》(桂会协〔2014〕47号)和柳州市标准
    2、《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3〕88号)
    3、全过程(过程跟踪和决算)收费计算表
 
    现更改为:
    ……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柳州市欧阳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和柳州市南环路生活垃圾填埋场内,包含建构筑物和设备工程等。
    2、单个单项工程预估建安工程费用约为7800万元,计划工期     日历天。
    3、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上述目标,本次跟踪审计分为两大部分进行,第一部分为工程造价全过程跟踪审计,第二部分为财务全过程跟踪审计,其中:
    第一部分为工程造价全过程跟踪审计:
    (1)参与工程前期各合同的订立;
    (2)每月按形象进度审定工程进度款;
    (3)审定竣工结算(一审);
    (4)审核施工过程设计变更造价;
    (5)参与审核确认贰拾万元以上的现场签证;
    (6)参与造价信息未发布的材料及设备询价、定价;
    (7)参与工程索赔的处理;
    (8)参与与本项目相关的分包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的审核;
    (9)驻场跟踪;
    (10)参与其他与本项目且业主有要求的相关造价事项。
    第二部分为财务全过程跟踪审计:
    (1)前期审计
    工作内容包括前期已完成的概算、预算、招投标、合同管理及其内部控制的审查与评价。
    (1.1)项目法人制度建设与实施情况审计
    (1.2)概算审计
    (1.3)招投标审计(包括项目全过程中招投标情况)
    (1.4)预算的审计
    (1.5)合同管理审计
    (1.6)内部控制审查与评价
    (2)施工过程审计
    (2.1)分项工程与材料设备的采购审计
    (2.2)合同执行审计
    (2.3)现场签证和工程变更审计
    (2.4)工程进度款审计
    (2.5)财务核算审计
    (2.6)资金管理审计
    (2.7)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
    (3)竣工决算审计
    三、合同价款:采购预算价以预估建安工程费7800万元暂计,咨询费暂定金额58万元。
    按桂价费按 [2013]8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之《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第5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和结算审核服务费率计取。本工程跟踪标的物造价暂按7800.00万元计取,具体计算如下:
    500万元×14.4‰=7.2万元
    (1000-500)万元×10.8‰=5.4万元
    (5000-1000)万元×7.2‰=28.8万元
    (7800-5000)万元×6‰=16.8万元
    合计:7.2+5.4+28.8+16.8≈58(万元)
    四、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定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
    五 服务方式
    1、本工程设专业咨询组组长人员一名,负责本咨询项目的具体实施及与委托方的联系等事宜。
    2、本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受托方应派驻至少 壹名 工程师全程驻场跟踪,具体服务地点和服务时间由委托人确定。
    六、审核时间要求
    1、审定合同预算价:2个月;
    2、每半年按形象进度审定中期结算:1.5个月;
    3、审定竣工结算:3个月;
    4、审核施工过程设计变更造价:1个月;
    5、参与审核确认贰拾万元以上的现场签证:0.5个月;
    6、参与造价信息未发布的材料及设备询价、定价:0.5个月;
    7、参与工程索赔的处理:1个月;
    8、审定竣工决算:1个月。
    七、服务质量要求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财办建(2002)619号)、《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财建〔2005〕1065号)、《建设工程结算项目编审规程》(CECA/GC 3-2010)、《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0号)及采购人相关考评办法。
    八、考核要求
    1、中标人完成合同预算价、中期结算及竣工结算审核并提交审定结论后,采购人抽查复核或审计部门审计后,计算误差率,误差率公式[误差率=(核增金额+核减金额)/服务机构初审值*100%](核增金额及核减金额按绝对值计算)。属于中标人原因造成误差率超过±3%(含3%)的扣审核服务费,发生第1次扣总合同价款的10%,发生第2次扣总合同价款的30%,发生第3次扣总合同价款的50%,超过3次采购人有权扣除剩余应付合同价款并终止合同,重新招标选择合格的服务供应商;
    2、单项审核超过审核时间要求七天的,扣除本次审核服务费的50%;单项审核超过审核时间要求十五天的,直接扣完本次服务费;
    3、如结算误差率超过±3%(含3%),同时单项审核超过审核时间要求,则同时扣除款项;
    4、如出现违反廉政纪律等违规违纪现象(与送审单位有私下往来,向送审单位索取财物,接受馈赠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剩余应付合同价款。
    九、付款条件
    第一次支付合同价款时间:完成合同预算价审定工作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
    过程支付合同价款时间:每完成一次中期结算审定,支付当期审定建安工程费相应服务费的70%;
    合同余款支付时间: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中标人提交造价咨询总结报告并提供全额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剩余合同价款=应付合同价款-应扣合同价款)。
    扣合同价款时间:发生需扣款事件,从发生扣款事件下一期支付过程酬金开始扣款,直至完成应扣合同价款为止。
    注:扣款事件为1、审核误差率超限;2、审核时间超限。
    十、服务承诺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其他审核人员必须承诺在服务周期内不定时接受委托人检查,并具备3小时内到工程现场处理服务内容的能力。
    十一、其他要求
    本项目须提供本地化服务,在广西柳州市内设立服务机构(须工商核准登记为准),如注册地非柳州市或没有在柳州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分支机构的,须承诺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人员到位,并达到办公条件,须在中标后60天内在柳州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分支机构,否则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终止该项目合同。
 
    (四)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三、(一)、2条“商务文件”要求增加:
    ……
    (13)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4) 联合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
 
    (五)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业绩分”原为: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全过程造价项目,每个得3分(此项满分27分,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合同相关资料或审核报告复印件为准。如提供的合同相关资料或审核报告内容不齐全的,需提供业主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提供原件验证,未能提供原件的项目不得分。已完成项目的金额以审定金额为准,未完成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
    现更改为:
    (1)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全过程造价项目,每个得3分(此项满分18分,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合同相关资料或审核报告复印件为准。如提供的合同相关资料或审核报告内容不齐全的,需提供业主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提供原件验证,未能提供原件的项目不得分。已完成项目的金额以审定金额为准,未完成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
    (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中央资金竣工财务决算项目,每个得1.5分(此项满分9分,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合同相关资料或审核报告复印件为准。如提供的合同相关资料或审核报告内容不齐全的,需提供业主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提供原件验证,未能提供原件的项目不得分。已完成项目的金额以审定金额为准,未完成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
 
    请投标人按以上更改内容进行投标,其余内容不变。
    三本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柳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21号
    联系人:马丽汶,联系电话:0772-2827080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柳州市学院路36号聚福苑6栋6号
    联系人:郑毅平,联系电话/传真:0772-360247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2830320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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