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柳江河流域保护立法调研及草案(LZG16-576)采购文件更正公告 |
点击:80次 日期:2016-11-18 12:18:29.0 |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柳江河流域保护立法调研及草案
二、采购项目编号:LZG16-576
三、采购人名称:柳州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柳州市高新南路16号
联系人: 韦慧 联系电话:0772-261823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段2号阳光100城市广场3栋26楼11-12号
项目联系人:唐柳玉 联系电话:0772-8806299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1月15日;
六、更正日期:2016年11月18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20页第5、信誉分“投标人拟投入人员,自2005年以来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环境保护法方面的优秀研究成果奖,以第一人获一等奖每项2分、以第一人获二等奖每项1分,以第二人获奖得分减半(限提供4项,满分8分)。”改为“投标人拟投入人员,自2005年以来获得省(区)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环境保护法方面的优秀研究成果奖,以第一人获一等奖每项2分、以第一人获二等奖每项1分,以第二人获奖得分减半(限提供4项,满分8分)”。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20页第6、业绩分“(1)投标人拟投入人员,自2005年以来主持国家级环境保护法研究项目每项2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法规研究项目每项1分、广西区内市级环境保护法规研究项目每项0.5分(限提供2项,满分4分)”改为“(1)投标人拟投入人员,自2005年以来主持国家级环境保护法研究项目每项2分、省(区)级环境保护法规研究项目每项1分、市级环境保护法规研究项目每项0.5分(限提供2项,满分4分)”;“(2)投标人拟投入人员自2005年以来主持完成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及其地厅级立法项目,取得相应的具有较高质量的立法项目成果,每项2分(限提供2项,满分4分)”改为“(2)投标人拟投入人员自2005年以来主持完成过省(区)级及其地厅级立法项目,取得相应的具有较高质量的立法项目成果,每项2分(限提供2项,满分4分)”。
相应内容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