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书编号: XRDZB2016069
2.招标项目内容: 水闸、船闸闸门、移动式启闭机及液压式启闭机采购项目
3.采购人: 长乐市滨江路营前港闸桥建设工程管理处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伦、严崇勇
联系方式:18060508550、18960751099
4.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西洪路528号空军房管大院15号楼三层305室
项目联系人: 刘晓燕
联系电话: 0591-83537387 传真:0591-83709606
5.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9月30日
6.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格标准:“(5)合同包1: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闸门大III型及以上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6)合同包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国家水利部出具的液压超大型,卷扬式大型及以上使用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现更改为“(5)合同包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闸门大III型及以上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6)合同包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水利部出具的液压超大型,卷扬式大型及以上使用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原招标文件中《招标货物一览表》增加条款“6、所投产品应为投标人自行生产产品。”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现更改为“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
(4)原招标文件内容“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2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现变更为“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24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5)原招标文件内容“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10月21日14:3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1日14:30:00(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11月2日09:0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日09:00:00((北京时间)”
(6)其他内容不变。
7、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收到此通知后必须加盖公章确认并将回执传真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
回 执
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名称),已收到此通知,并知悉通知内容,特此确认。
投标人名称:(盖章)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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