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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清县文化馆文化下乡演出项目补充公告

点击:557次 日期:2016-12-01 19:01:06.0

关于闽清县文化馆文化下乡演出项目补充公告

项目编号:HT-J-2016120-1    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    2016-11-30
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受闽清县文化馆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闽清县文化馆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HT-J-2016120-1(2016闽清财购计[082-1]号)
2、招标项目内容:闽清县文化馆文化下乡演出项目
3、投标截标时间 2016 年 12 月 7 日 (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 2016 年 12 月 7 日 (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编号:HT-J-2016120(【2016】闽清财购计(082-1)号) 6、采购单位名称:闽清县文化馆   采购单位地址:闽清县 7、联系人:洪华杰 8、联系方式:22312206 9、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4层01室   联系人:欧秀梅   联系方式:0591-83300142-810 传真:0591-83300143-811 11、招标公告日期: 2016年11月30日 12、更正公告日期:2016年11月30日 13、就闽清县文化馆文化下乡演出项目,现对谈判文件作如下更改: 原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二大点第2小点: 具有一定规模,一般情况下演职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占比不少于10%,以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为准);为培育本地中青年业余演职人员演艺水平,繁荣我县文化发展,要求演出团体中青年演员不得低于60%。 现更改为:承诺具有一定规模,一般情况下演职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占比不少于10%);为培育本地中青年业余演职人员演艺水平,繁荣我县文化发展,要求演出团体中青年演员不得低于60%。 原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二大点第3小点: 具有可演剧(节)目不少于30个; 现更改为: 承诺具有可演剧(节)目不少于30个; 原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二大点第4小点: 具备开展演出活动必备的舞台、音响、灯光、道具、服装等基本演出设施设备; 现更改为: 承诺具备开展演出活动必备的舞台、音响、灯光、道具、服装等基本演出设施设备; 原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三大点第9小点删除: 设备证明资料:填写设施设备一览表,并提供相关照片等证明材料。 14、各潜在供应商以此份补充公告附件谈判文件为准。 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2016 年 11 月 30 日  
附件: (售卖)HT-J-2016120-1闽清县文化馆文化下乡演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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