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的补充公告 |
点击:190次 日期:2016-10-14 17:04:20.0 |
各位供应商:
现对晋江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JCGJP2016-94)作如下修改:
一、在招标文件第24页“六、货物及安装要求”增加以下条款:
4、科技法庭主机必须能使用rtsp或其他协议接入中院的平台。
5、科技法庭主机必须能使用rtsp方式接入最高院的平台。
6、科技法庭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行业标准》(FYB/T 52003-2016)科技法庭应用技术要求。
7、两级法院之间的平台必须级联。
二、在招标文件第2页“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全部设备到货并安装、调试交付使用。”修改为“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设备到货并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三、在招标文件第28页“3.2 不能按期交货或交付使用的,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若甲方不终止合同,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给甲方;”修改为“3.2 不能按期交货或交付使用的,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若甲方不终止合同,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给甲方;”
四、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