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蒙山新办公楼中国烟草VI视觉识别系统标识、企业文化上墙制件与安装采购更改通知(一) |
点击:131次 日期:2016-09-27 18:15:44.0 |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梧州市公司的委托,拟对岑溪、蒙山新办公楼中国烟草VI视觉识别系统标识、企业文化上墙制作与安装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更改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原项目名称:岑溪、蒙山新办公楼中国烟草VI视觉识别系统标识、企业文化上墙制作与安装采购
2、原项目编号:YLWZG20161012-WZ
3、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9月18日
4、原信息发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http://www.tobaccobid.com
广西云龙招标网http://www.gxyunlong.cn
二、更改的有关事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4页投标人须知第七项“签订合同”第29条“履约保证金”原为:“无”,现更改为:
“29.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转账或电汇形式。【保证金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梧州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梧州市分公司;账号:2104310029223086942】
29.2中标人须于签订合同前按29.1规定的金额直接缴入招标单位指定账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29.3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9.4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向招标单位提供书面申请,招标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帐方式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29.5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负。”
请按以上内容执行,其余不变。
三、本次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1、项目联系人:黄泳瑜
电话: 0774-3859935 传真: 0774-3859930
2、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1单元1008号房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