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路(金海岸大道-海景大道段)道路及雨水排放口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补充通知(二) |
点击:247次 日期:2016-08-23 12:43:09.0 |
各投标单位:
“南海路(金海岸大道-海景大道段)道路及雨水排放口工程 勘察、设计”更正内容如下:
1、 招标文件第19页 第
更正为:初步设计文件经评审通过后,发包人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安费为基数,计算出调整后设计费,向设计人支付至调整后设计费的40%;设计人提交施工图并通过审查且发包人完成施工招标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调整后设计费的65%;工程施工,设计人代表到位后,招标人根据设计人完成施工配合的情况酌情支付至调整后设计费的80%;待工程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日历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调整后设计费的90%;在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7个日历天内结清其余设计费,不留尾款。
{C}2、 {C}招标文件第19页 第
付费次序 |
付费比例 % |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
第一次付费(预付款) |
支付至调整后设计费的40% |
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并经评审通过后。 |
第二次付费 |
支付至调整后设计费的65% |
设计人提交施工图(含预算)并通过审查且发包人完成施工招标后。 |
第三次付费 |
支付至调整后设计费的80% |
工程施工,设计人代表到位后,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完成施工配合的情况酌情支付。 |
第四次付费 |
支付至调整后设计费的100% |
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日历天内。 |
更正为:
付费次序 |
付费比例 % |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
第一次付费(预付款) |
支付至调整后设计费的40% |
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并经评审通过后。 |
第二次付费 |
支付至调整后设计费的65% |
设计人提交施工图(含预算)并通过审查且发包人完成施工招标后。 |
第三次付费 |
支付至调整后设计费的80% |
工程施工,设计人代表到位后,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完成施工配合的情况酌情支付。 |
第四次付费 |
支付至调整后设计费的90% |
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日历天内。 |
第五次付费 |
支付至调整后设计费的100% |
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7个日历天内。 |
{C}3、 {C}招标文件第26页投标文件格式须知表5服务承诺 勘察:1、在测量勘察过程中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勘察人员均须到位;2、本工程勘察周期要求:岩土工程勘察的工作时间(包括成果文件的编制)为10日历天;3、在招标人提出勘察方案修改时,在3个日历天内无偿按招标人的要求完善勘察方案;4、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勘察单位必须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及时提供勘察变更;5、施工阶段的指导和监督。本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格式自定。
更正为: 勘察:1、在测量勘察过程中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勘察人员均须到位;2、本工程勘察周期要求:岩土工程勘察的工作时间(包括成果文件的编制)为10日历天;3、在招标人提出勘察方案修改时,在3个日历天内无偿按招标人的要求完善勘察方案;4、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勘察单位必须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及时提供勘察变更;5、施工阶段项目负责人长驻北海,出现问题2小时内可到施工现场给予指导和监督。本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格式自定。其它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北海银滩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16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