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北海市图书馆新馆工程”总承包招标,原招标文件第28页
3.1.1(5)“价格清单”更改为“投标函”;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更改为: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函。
删除: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更改为: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删除:招标文件第53页B1.9 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的。
原定开标、截标时间为2016年08月16日08时30分,现更改为2016年08月17日08时30分。
特此通知!
招标人: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2016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