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和开发区至石和旺久机场道路清表工程及玉林原坡塘收费站至石和开发区路段清表工程(项目编号FMZC2016-G-135)更改通知(四) |
点击:57次 日期:2016-05-29 00:27: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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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和开发区至石和旺久机场道路清表工程及玉林原坡塘收费站至石和开发区路段清表工程(项目编号:FMZC2016-G-135 )更改通知(四)
各投标单位:
石和开发区至石和旺久机场道路清表工程及玉林原坡塘收费站至石和开发区路段清表工程(项目编号:FMZC2016-G-135)于2016年5月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1、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分标准第(3)点原为:(3)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10家以上的,从最高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n家投标报价和从最低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n家或n-1家(有效报价范围内投标人家数为奇数时取n-1家)投标报价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投标报价时,一并去掉),取6家(如不足6家,按实际家数计取)投标人投标报价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再取其中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10家(含10家)以下的,从最高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2家投标报价和从最低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2家投标报价后,将剩下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5家(含5家)以下的,以最低的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现更改为:“(3)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10家以上的,从最高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n家投标报价和从最低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n家或n-1家(有效报价范围内投标人家数为奇数时取n-1家)投标报价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投标报价时,一并去掉),取10家(如不足10家,按实际家数计取)投标人报价进入经评审合理低价计算范围,再取其中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10家(含10家)以下的,将全部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n=(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人家数-10)/2,n为四舍五入取整数。”
请按以上通知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玉林市福绵区征地办公室
联系人:欧工 联系电话:18276006315
联系地址:玉林市福绵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工 联系电话:0775—2305880
联系地址:玉林市玉东新区东盛华府商住小区7栋1单元70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