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变更公告 > 广西 > 北海市

广西海警第一支队公寓房等营房项目施工招标更正及补充通知(一)

点击:68次 日期:2015-12-16 09:29:35.0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广西海警第一支队公寓房等营房项目

  2.项目编号: GXRZBH-2015-026

  3.招标公告日期:2015 12月3

  4.截标时间:

 项目Ⅰ:2015 1224   9   00

项目Ⅱ:2015 12 24 15 00

项目Ⅲ:2015   12 25 9   00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壮族自治区边防部队海警第一支队

  7.信息发布网站: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om.cn、北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bhcetc.com 

二、补充通知

1)请已报名未领取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的投标人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到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海市重庆路发展大厦A701室)领取工程量清单。

(2)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各类资质、人员、业绩等证书均应提供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的相关诚信登记页面截图。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6中:技术标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技术标书封面必须使用统一规定的全套封面(详见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及装订要求,包括封面一张、封底一张、封面和封底塑料膜各一张),投标人在技术标封面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在其封面用不透光纸密封,不得在技术标封面和封底上书写和打印任何文字和符号。其中“不透光纸”统一采用牛皮纸密封。

三、公告更正内容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日递交,接收人写明“********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上述密封资料在开启时经检查资料不齐的或认定为无效材料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更正为: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日递交,接收人写明“********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上述密封资料在开启时经检查资料不齐的或认定为无效材料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以上报名要求的资料在开标截标时原件核查,无原件或提供不齐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其余内容不变,请按以上更改执行。

四、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壮族自治区边防部队海警第一支队                   

地址: 北海市贵阳路24号广西海警第一支队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0779-390618831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海市重庆路发展大厦A7701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779-3211770   传真: 0779-3219191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壮族自治区边防部队海警第一支队

20151210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