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海警第一支队公寓房等营房项目施工招标更正及补充通知(一) |
点击:68次 日期:2015-12-16 09:29:35.0 |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广西海警第一支队公寓房等营房项目
2.项目编号: GXRZBH-2015-026
3.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
4.截标时间:
项目Ⅰ:
项目Ⅱ:2015 年 12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
项目Ⅲ:2015 年 12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壮族自治区边防部队海警第一支队
7.信息发布网站: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om.cn、北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bhcetc.com
二、补充通知
(1)请已报名未领取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的投标人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到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海市重庆路发展大厦A座701室)领取工程量清单。
(2)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各类资质、人员、业绩等证书均应提供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的相关诚信登记页面截图。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公告更正内容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上述密封资料在开启时经检查资料不齐的或认定为无效材料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更正为:(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上述密封资料在开启时经检查资料不齐的或认定为无效材料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以上报名要求的资料在开标截标时原件核查,无原件或提供不齐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其余内容不变,请按以上更改执行。
四、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壮族自治区边防部队海警第一支队
地址: 北海市贵阳路24号广西海警第一支队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0779-3906188转31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海市重庆路发展大厦A座7楼701室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779-3211770 传真: 0779-3219191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壮族自治区边防部队海警第一支队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