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S304正阳至蓬东段公路改建工程的答疑 |
点击:117次 日期:2015-12-11 09:36:15.0 |
各潜在投标人: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未规定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参加开标会。招标文件P13第10.3条中第4款要求“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企业人员严格执行黔江区府【2013】25号文。(市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市外投标企业在渝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为废标,当场退还投标文件)”与此不符,建议修改为“市内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
答:按照招标文件P13第10.3条中第4款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委员会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