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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大境瑶族乡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工程(HSZBLC2015G081)招标上限控制价公布

点击:100次 日期:2015-12-02 18:50:55.0

 

各投标人: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
本项目预算经灵川县财政局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1701765.89   元;【其中:预算价 1462145.21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62961.76 元,规费118202.88 元(其中:建安劳保费 98929.04 元,其他: 19273.84 元),税金 58456.04 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1462145.21 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62961.76  元,规费   118202.88    元(其中:建安劳保费 98929.04 元,其他   19273.84  元),税金  58456.04 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分【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上限控制价(最高投标报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主要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备注:若计量单位及钢筋符号显示不出或有乱码状况,请参考纸质打印版相应清单项目或前往代理机构领取。
 
招标人:灵川县大境瑶族乡中心校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机构: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2015年12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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