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招标人兴安县土地整理中心委托,对桂林市兴安县高尚镇高田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15年11月18日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项目名称: 桂林市兴安县高尚镇高田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GS(ZD)2015027GXA
二、招标文件第33页2.1.1条款中“(四)完成类似项目(满分10分)”条款中的“完成过类似项目每项得5分,此项满分为10分(以中标通知书、业主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合同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原件备查)”现修改为“完成过类似项目每项得5分,此项满分为10分[以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部分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或者项目业主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为准,原件备查]”。
三、其余不变,请按以上执行。
特此通知!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安县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
招标中心
联 系 人:小李 联 系 人:黄明丽
电 话:0773-6222883、6224208 电话:0771-2801938
传 真:0773-6225428 传真:0771-2821089
地 址:兴安县银杏路11号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招标人:兴安县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 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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