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民乐宿舍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代建单位招标更正通知(二) |
点击:129次 日期:2015-11-29 12:21:26.0 |
项目名称: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民乐宿舍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代建单位招标
项目编号:GXYLG20154092-N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A座
联系电话:0771-2618199、0771-2618118 传真:0771-2621868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1月6日
更正日期:2015年11月25日
更正事项:
一、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故原“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5年11月23日下午5时30分前到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银行账号:623661021638,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现更正为“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5年12月2日下午5时30分前到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银行账号:623661021638,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上午10时00分”现更正为“2015年12月10日上午9时00分”。
三、资格评审及最终评审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开标后。
四、原投标截止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现更正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礼堂大会议厅(南宁市民生路2号)”。
五、原“各入围单位陈述和答辩结束后,最终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投票选择代建单位。投票分3次进行,每次投票每位住户代表只能选择一家单位。第1次投票在全体入围单位中选择,得票最高者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2次投票在除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外的余下的单位中选择,得票最高者确定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次投票在除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之外的余下的单位中选择,得票最高者确定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投票时,如某次投票得票数最高的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列第一时,最终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单独就并列第一的投标人再次进行投票,最终得票最高的为该轮次投票的中标候选人”更改为“各入围单位陈述和答辩结束后,最终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投票选择代建单位。每位评委(住户代表)只能选择1家投标单位,得票数最高者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票数第二高者确定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票数第三高者确定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得票数最高的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列第一时,最终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单独对并列第一(二)的投标人再次进行投票,最终得票最高的为第一(二)中标候选人,得票第二高的为第二(三)中标候选人”。
六、招标文件第21页的“(二)最终评审”中“ 答辩的主要问题”增加以下内容:
11.请各投标单位就该项目代建的建设资金来源及如何保障按时到位进行详细说明。
最终评审时,各投标单位结合招标文件及更正通知中所列的答辩的主要问题,进行陈述讲解,每家投标单位不超过20分钟,陈述讲解结束后,再根据评委的提问进行答辩。
七、招标文件第20页的“(一)初步评审:资格审查”中投标人须提交的书面承诺书增加以下内容:
7.投标人须明确承诺非还建住房价格的具体范围(要有具体的销售单价范围)。
8.投标人须明确承诺改造后新建小区每个车位的价格范围。
八、招标文件第49页的开标一览表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