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桂林雁山区审计局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12793815.73元(其中:预算价11066292.28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522161.83元,规费747250.94元(其中:建安劳保费627912.33元,其他119338.61元),税金433835.31元,暂估价24275.37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0514224.21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522161.83元,规费747250.94元(其中:建安劳保费627912.33元,其他119338.61元),税金433835.31元,暂估价24275.37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暂估价)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暂估价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本工程所有项目均参加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评审。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武装部
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1日
招标备案机构: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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