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上泉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
点击:54次 日期:2015-11-05 09:02:03.0 |
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上泉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投标人:
经研究,对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上泉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编号:FMZC2015-030-2)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1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1修改为:
3.1 |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资格审查部分; 2、商务标部分(包括工程施工费预算清单报价电子版); 3、技术标部分。 |
2、招标文件第1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3投标人必须提供的材料及原件的2、按要求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中(6)法定代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修改为:(6)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3、招标文件第1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7修改为:
10.7投标文件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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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
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工程施工费预算清单报价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1 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电子版U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 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志“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
招 标 人:玉林市福绵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