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答复函 |
点击:66次 日期:2015-10-29 15:45:00.0 |
质疑答复函
质疑人:广西五益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晓佳 职务: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李金燕 职务:项目经理
地址:玉林市荔安街4-10号 邮编:537000
电话:0775-2801338 传真:0775-2801338
你公司关于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LZC2015-J4-1204(重2)]的政府采购质疑书,我公司于
质疑事项:你公司认为,玉林市智科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玉林市玉州区五鑫办公用品经营部、玉林市远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竞标人所提交的样品的尺寸、颜色、木材用料等均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应该竞标无效。
质疑答复:经谈判小组认真审查,本项目的全部4家竞标人玉林市智科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玉林市玉州区五鑫办公用品经营部、玉林市远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五益商贸有限公司提交的样品的尺寸均偏小,均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4家竞标人均竞标无效。
综上所述,你公司的质疑事项经查证属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第九条第(三)款、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你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特此答复。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