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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灵川县潮田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业务楼工程(HSZBLC2015G051)开标时间及招标上限控制价公布

点击:45次 日期:2015-10-08 11:43:00.0

 

各投标人: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
本项目预算经灵川县财政局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674507.50元;【其中:预算价574483.24元,安全文明施工费25991.84元,规费51160.03元(其中:建安劳保费42898.69元,其他:8261.34),税金22872.39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574483.24 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25991.84 元,规费51160.03元(其中:建安劳保费42898.69元,其他8261.34元),税金22872.39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分【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上限控制价(最高投标报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定为:2015年10月15日9时30分,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相应顺延。
 
附:主要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备注:若计量单位及钢筋符号显示不出或有乱码状况,请参考纸质打印版相应清单项目或前往代理机构领取。
 
招标人: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川县潮田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机构: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2015年10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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