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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备采购更改通知(一)

点击:112次 日期:2015-09-02 16:25:14.0
 

 

 

尊敬的各投标人:

2015817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云龙招标网上发布了环境设备采购(GXZC2015-G1-­­0476-YLZB)项目的招标公告,现就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改,该更改通知(一)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一、取消招标文件第17页的“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D分标第1项号货物“原

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参考品牌规格型号”中的内容。

二、招标文件第17页的“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D分标第1项号货物“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中第三点“仪器管理系统参数”的第4小点取消 “▲”的要求。

三、招标文件第17页的“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D分标第1项号货物“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中第三点“仪器管理系统参数”的第6点要求原为:“仪器管理平台:建立仪器信息平台,公开每天仪器预约使用情况及相应仪器信息;仪器管理系统投标前提供样机”;

现更改为:仪器管理平台:建立仪器信息平台,公开每天仪器预约使用情况及相应仪器信息”。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原为:“2015817 2015年8月30,上午8~12时;下午15~18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现更改为:“20158172015915,上午8~12时;下午15~18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五、投标保证金要求原为:“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 2015 8311630到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本项目各分标均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现更改为:“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 2015 9161630到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本项目各分标均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原为:“201597日上午9整”;

现更改为:“2015921日上午9整”。

七、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201597日上午89时止”;

现更改为:“2015921日上午89时止”。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请按以上更改通知执行,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采购人联系人:于鹰    

采购人地址:  广西省桂林市建干路12 

电话0773-589509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克立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四楼

电话:0773-28873882887399   传真:0773-2889218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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