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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桂林苏桥园公租房二期项目工程施工(YF-2015-SG-002)更改补充通知(一)

点击:55次 日期:2015-09-02 07:43:58.0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桂林苏桥园公租房二期项目工程施工
2、项目编号:YF-2015-SG-002
3、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826
4、原公告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政府采购网》及《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二、更改补充事项: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新增“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指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0日止”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原为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总则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不分册装订
R分册装订,共分 5 册,分别为:
资格审查部分,包括        的内容
商务标部分,包括        的内容
技术标(暗标)部分,包括           的内容
技术标(明标)部分,包括        的内容
企业信誉实力部分,包括      的内容
      标,包括        的内容
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现更改为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总则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不分册装订
R分册装订,共分 5 册,分别为:
资格审查部分,包括 1)   14) 的内容
商务标部分,包括1 6 的内容
技术标(暗标)部分,包括11 的内容
技术标(明标)部分,包括1)4的内容
企业信誉实力部分,包括11的内容
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第三章评标办法:原2.1.1(四)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2考核期内类似工程项目(满分4分):每个得2分。未提供技术负责人(2015年10月-12月)社保缴纳证明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现更改为(四)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2考核期内类似工程项目(满分4分):每个得2分。未提供技术负责人(20151-6月)社保缴纳证明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第三章评标办法:原2.1.1 

(五)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 
(满分 15 分)
(1)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基本情况: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全部持证上岗且年检合格的得5分,每缺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此项满分5分。
(2)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负责人的满足情况(满分5分):
优(4~5分):完全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经验及综合素质优秀。
良(3~4分):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经验及综合素质优秀。
中(1~2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
差(0~1分):不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全。
未提供主要工程管理人员(2014年10月-2015年3月)社保缴纳证明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现更改为  

(五)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 
(满分 15 分)
1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基本情况: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全部持证上岗且年检合格的得10分,每缺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此项满分10分。
(2)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负责人的满足情况(满分5分):
优(4~5分):完全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经验及综合素质优秀。
良(3~4分):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经验及综合素质优秀。
中(1~2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
差(0~1分):不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全。
未提供主要工程管理人员(20151月-2015年6月)社保缴纳证明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第三章评标办法:原2.2.3(2)

2.2.3(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满分5分)
具体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所在地适用的有关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现更改为: 

2.2.3(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满分5分)
项目管理机构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提供证明文件。
项目管理机构符合上述要求,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得4-5分;符合上述要求,较好满足施工需要,得2-3分;符合上述要求,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得1分。

 
6、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原11.1(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按照《桂林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5年第8期发布的信息价,无信息价的可在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中约定
现更改为(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按照《桂林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5年第6期发布的信息价,无信息价的可在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中约定.
 
7、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原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总价的10% 
   
 现更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原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计算说明1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及有关配套费率、人工和机械台班费用调整规定、《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5年第4期以及现行的有关文件以及当地市场材料价格、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补充资料
 
现更改为:(1)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及有关配套费率、人工和机械台班费用调整规定、《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5年第6期以及现行的有关文件以及当地市场材料价格、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补充资料.
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原3.11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专用合同条款中变更估价原则处理。以下材料和设备:合同实施期间主要材料钢筋、商品砼、水泥、砂、砌块 以《当地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5年第4期发布信息价格为基准价格。
 
现更改为3.11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专用合同条款中变更估价原则处理。以下材料和设备:合同实施期间主要材料钢筋、商品砼、水泥、砂、砌块 以《当地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5年第6期发布信息价格为基准价格
 
招标人:桂林苏桥园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3-3133961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73-2826669
 
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桂林苏桥园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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