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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两房建设电梯公开招标采购更正公告一

点击:89次 日期:2015-08-28 11:06:09.0
 

一、采购人:北海市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779-3960813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首次公告日期

项目名称:两房建设电梯公开招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G-BZCG054-20150813

首次公告日期:2015813日至201594日。                  

四、更正事项及日期:

更正事项:

1.截标开标时间由原“201594930分”延迟到“201597930分”。

2.招标文件第1432.1修改为:“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在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携合同原件一份及保证金缴纳凭证到我中心财务室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3.招标文件第1433点修改为:“33.履约保证金  33.1履约保证金由采购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收取,并由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33.2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按合同履约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本中心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履约保证金按有关法规处理,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到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并提供保证金缴款凭据(复印件)及本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政府采购中心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不及时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

4.招标文件第166、电梯的曳引机钢丝绳绕绳比修改为:“1:121均可”。

5.招标文件第20页“▲注意语音提示一旦电梯正常运行中断,语音装置播音通知乘客”中删除“▲”。

6.其他不变。

更正日期:2015827日。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唐文平, 联系电话及传真:0779-3056122

六、本公告发布媒体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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