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楼工程 |
点击:46次 日期:2015-08-27 11:36:52.0 |
(公示期:2015年7月31日—— 2015年8月4日)
项 目 名 称 |
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楼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55818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 |
联系电话 |
023--79238552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023-79231008 | ||||||
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楼工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华诚兴业国际建工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润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路曦建设有限公司 | |||||||
中 标 人 |
华诚兴业国际建工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608.294823 | |||||
工商注册号 |
510000000027321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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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黔江区发改委 |
联系 电话 |
023-79230718 | |||||
重庆市黔江区监察局 |
023-79223647 | |||||||
黔江区新城管委会 |
023-85088281 | |||||||
招标人: 2015年7月30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2015年7月30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