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务川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 |
点击:58次 日期:2015-08-24 18:05:47.0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贵州省务川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 | ||
招 标 人 |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8月21日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原省展览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华顺鸿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曾元生 | ||
报 价 | 2429683.38元 | ||
工期 | 100日历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建工楼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赵长城 | ||
报 价 | 2335296.13元 | ||
工期 | 100日历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泰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郝鹏 | ||
报价 | 2442277.70元 | ||
工期 | 100日历天 | ||
公 示 期 | 2015年8月24日 | 至 | 2015年8月26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