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2015年过磅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 |
点击:43次 日期:2015-08-20 11:27:59.0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习水县2015年过磅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 | ||
招 标 人 | 习水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8月18日14:30时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6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何方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首席注册建筑师 | 余莉 | ||
工程设计收费报价 | 1890000.00元 | ||
总分 | 87.07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贵阳市修文县安置还房项目等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全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首席注册建筑师 | 于群力 | ||
工程设计收费报价 | 1870000.00元 | ||
总分 | 72.21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大渡口区E47-5-3/05地块建筑设计等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首席注册建筑师 | 李志刚 | ||
工程设计收费报价 | 1895000.00元 | ||
总分 | 68.0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小园8号地块定向安置房等 | ||
公 示 期 | 2015年8月20日 | 至 | 2015年8月24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