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新区新中中小学教师公租房(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
点击:38次 日期:2015-08-13 19:20:46.0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新蒲新区新中中小学教师公租房(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 ||
招 标 人 | 遵义市新蒲新区教育文化科技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8月12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新蒲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易遵超 | ||
报 价 | 4913336.93元 | ||
总 分 | 83.96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恒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余德驹 | ||
报 价 | 4912384.36元 | ||
总 分 | 79.86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久大恒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蒙泽龙 | ||
报 价 | 4911309.84元 | ||
总 分 | 79.75 | ||
公 示 期 | 2015年8月13日 | 至 | 2015年8月1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