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小雅镇2015年“减贫包干”(二标段)白岩脚至祖坟丫口茶区路中标公示 |
点击:42次 日期:2015-07-25 08:58:14.0 |
中 标 公 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正安县小雅镇2015年“减贫包干”(二标段)白岩脚至祖坟丫口茶区路 | ||
招 标 人 | 正安县小雅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7月23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珠海路兴业大厦8楼8-3号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令狐绍红 | ||
报 价 | 532876.0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金宏源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刘笃勇 | ||
报 价 | 533991.0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川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旷招荣 | ||
报价 | 531946.0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公 示 期 | 2015年7月24日 | 至 | 2015年7月28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