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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2015年坪地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标段中标公示

点击:65次 日期:2015-07-11 12:07:06.0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盘县2015年坪地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标段
招 标 人 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7月9日
开标地点 贵州省盘县工程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华厦腾龙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84.00 
商务分  100.00 
总  分 100.00 
项目负责人 李干权
报 价(元) 房屋立面改造: 59.10元/平方米, 木结构屋顶换青瓦: 118.90元/平方米, 路沿石2: 109.20元/米, 小板2: 144.10元/平方米, C25混凝土: 59.30元/平方米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康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82.33 
商务分  95.50 
总  分 95.50 
项目负责人 余鉴
报 价(元) 房屋立面改造: 59.40元/平方米, 木结构屋顶换青瓦: 119.10元/平方米, 路沿石2: 108.30元/米, 小板2: 144.80元/平方米, C25混凝土: 59.70元/平方米
第三中标候选人 都匀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技术分 83.83 
商务分  94.71 
总  分 94.71 
项目负责人 邓勇
报 价(元) 房屋立面改造: 58.30元/平方米, 木结构屋顶换青瓦: 118.00元/平方米, 路沿石2: 109.50元/米, 小板2: 143.20元/平方米, C25混凝土: 58.10元/平方米
公 示 期 2015年7月10日 2015年7月14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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