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特区龙场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 |
点击:72次 日期:2015-07-06 14:08:49.0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六枝特区龙场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 | ||
招 标 人 | 六枝特区水务供排水公司 | ||
代理机构 |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7月3日0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六枝特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田庆 | ||
报 价(元) | 520000.0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华城博远(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杨海蓉 | ||
报 价(元) | 409000.0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自力建筑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郭红伟 | ||
报 价(元) | 424000.00 | ||
公 示 期 | 2015年7月6日 | 至 | 2015年7月8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